继乐视电视和乐视影业后 贾跃亭或将再失乐视VR控股权
乐昱基金投资人与乐视移动的诉讼战争,在经过一年多时间后,迎来了法院的判决。
财联社独家获悉,日前上海乐昱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下称“乐昱基金”)对乐视移动、贾跃亭、乐视控股诉讼一案已下发判决书,法院裁定,判决乐视移动偿付乐昱基金借款本金及利息共5.3亿元,乐视控股、贾跃亭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还裁定,如乐视移动不履行偿付义务,乐昱基金有权在担保债权范围内,以乐视控股持有的乐视创景科技有限公司39.63%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按照现在乐视移动的状态来看,短期内偿付5.3亿元较为困难,乐视创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大概率要被拍卖。”一位熟悉乐视的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
乐视VR主体公司或遭拍卖
根据法院裁定,乐视控股公司以其持有乐视创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39.63%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办理质押登记。现因主债务人逾期还款已构成违约,其应按约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资料显示,乐视控股将乐视创景39.63%股权质押给乐昱基金,出质股权数额为226457万元。
目前,乐视控股共持有乐视创景43.75%股份,贾跃亭通过交叉持股持有该企业45.3%的股权。如果乐视创景39.63%的股权被成功拍卖,乐视控股将失去乐视创景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贾跃亭也将失去对这家企业的控制权。
据财联社了解,乐视创景科技有限公司唯一投资的便是乐视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产品为乐视VR。
乐视VR成立于2015年底,在2016年4月乐视VR推出首款产品VR眼镜,并在2016年6月22日进行了A轮融资,融资金额共为3亿元,领投方为鑫根资本旗下的深圳鑫根基金。
当时乐视VR估值约为30亿元,成为当时国内最高估值的VR企业。
根据本次法院判决,如果乐视移动无法按时偿还乐昱基金的欠款,乐视控股持有乐视创景的股权就要被法院进行拍卖或变卖。
“从乐视移动、乐视控股以及贾跃亭的现状来看,除非还有资产可售,否则5.3亿元的欠款基本是拿不出来的。再加上此前拍卖乐视控股持有的世茂工三项目流拍,乐视控股体系内的资金问题短期内解决无望,乐视创景科技公司的股权将被拍卖将成事实。”上述熟悉乐视的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
然而,拍卖能否成功、拍卖的金额能否覆盖欠款仍是未知数,但乐视创景估值较之前大幅缩水被业内认为是大概率事件。
2018年9月,法院已将乐视控股持有的新乐视智家18.38%股权、乐视影业约21.81%股权拍卖,最终融创中国以起拍价获得上述股权,总金额约为7.73亿元。而当时拍卖的新乐视智家以及乐视影业的估值较融资时大幅萎缩,其中新乐视智家估值缩水近14倍,而乐视影业估值也下降近两倍。
“目前乐视创景的主要资产就是乐视VR,而按照现在的乐视VR团队几近解散的现状来看,其估值也将大幅缩水。”上述人士表示。
据财联社了解,在乐视系以及贾跃亭曝出资金链问题后,乐视VR也遭波及,2017年就有媒体报道称乐视VR团队已解散,仅保留了非常小的一部分人也已经转岗,该项业务处于被砍状态。
“此前新乐视智家以及乐视影业拍卖时仅有一个竞拍者便是融创中国,但融创是入股了上述两家企业,为了两家企业业务的正常发展,融创便参与了拍卖。但乐视移动与融创没有股权关系,如果孙宏斌不出手,基本没有企业愿意竞拍乐视VR这个标的,尤其是目前VR企业的盈利模式仍在探索阶段,该项技术也未发展成熟。”一家国际资管公司的高管告诉财联社记者。
他进一步表示,如果最终没有竞拍者或拍卖金额不足以弥补这个债务的余额,乐昱基金还可以追乐视控股以及贾跃亭的担保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乐视控股债务高企,仅乐视控股与上市公司的欠款已高达67亿元。
乐昱基金深陷乐视系泥沼
这次对乐视系提出诉讼的是乐昱基金。
据了解,乐昱基金成立于2015年5月,投资人包括巨杉资产、西部优势资本等在内共11名合伙人,是专项从事乐视移动可转债项目投资的私募投资公司,基金募集的投资总额为4.1亿。
2015年5月21日,乐昱基金与乐视移动公司、贾跃亭、乐视控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投资者权利协议》,也就是“可转债项目合同”,约定乐昱基金借给乐视移动公司4.1亿元,借款时间共三年,借款利率为每年15%。而贾跃亭、乐视控股承诺对可转债项目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乐昱基金按约于2015年6月1日向乐视移动公司出借4.1亿元。但在赎回日(2017年5月31日)之前乐视移动、乐视控股及贾跃亭并未按约定履行赎回义务。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乐视移动尚欠乐昱基金借款本金4.1亿元,尚欠借款利息1.23亿元,上述借款本息共计5.33亿元整。
协议规定,乐视移动公司如逾期未归还借款,乐昱创业中心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息。
后经协商,乐昱基金与乐视移动于2017年6月6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乐视移动公司分期清偿上述债务。为担保上述债务履行,贾跃亭、乐视控股分别与乐昱基金签署《保证合同》,并提供了相应股权质押担保。
分期还款方案为,乐视移动在2017年7月5日向乐昱基金偿还不低于1%的本金,即410万元,随后将在2017年8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5月31日分四期分别偿还19%、30%、20%、30%的本金,分别为7790万元、1.23亿元、8200万元、1.23亿元以及全部利息。
但截至目前,乐视移动仅偿还了410万元,后续四期本金及利息均未偿还。
在2017年7月12日,乐昱基金将乐视移动、乐视控股、贾跃亭告到法院。
在经过一年多时间后,法院在近日公布了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在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分期还款协议》、《补充协议》和《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均依法成立,双方均应恪守。现被告乐视移动公司未依约如期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乐视控股公司、贾跃亭应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