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垃圾短信为何反被运营商拉入黑名单?
[ 摘要 ]工信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规者将承担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举报垃圾短信,反而被运营商拉入黑名单,这不仅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也暴露了相关企业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以及“店大欺客”的嚣张气焰。
▲周先生展示自己的部分举报记录。 图片来源:成都商报
文|江德斌
据媒体报道,成都的周先生称,自年初开始,就发现自己收不到银行的通知短信,以及一些软件的验证码短信了。辗转找到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后,他被告知,因为多次向12321举报垃圾短信,他的手机号被拉入了黑名单,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
对此,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主任郝智超表示,用户收不到服务类短信可能有多重原因,如果有“黑名单”的情况出现,“这是错上加错,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举报垃圾短信,反而被运营商拉入黑名单,这不仅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也暴露了相关企业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以及“店大欺客”的嚣张气焰。
垃圾短信多包含非法广告、欺诈、色情、赌博等信息,如果任由其泛滥,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其非法内容的传播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对此,工信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规者将承担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工信部还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12321,负责承担网络及电信业务中不良与垃圾信息内容的举报受理、调查分析以及查处工作。
就此而言,投诉垃圾信息是用户的正当权利,也是监管部门和运营商所鼓励的合法行为,对于积极举报垃圾信息的用户,不给予嘉奖就算了,反而倒打一耙,将用户拉入黑名单,让其无法接收到正常的短信,给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损害了举报人的正当权益。更加吊诡的是,当事人还被运营商告知,“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
据报道,运营商对短信服务商的举报率考核一般不超过百万分之0.5,即200万条发送量,只要产生1条投诉即为超标,在严格的考核下,运营商“为了降低投诉率会采取一些不负责任的做法”。
显然,将举报人列入黑名单,并且保证不再举报就是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之一。但是作为经营者,运营商原本就无权剥夺用户投诉举报的权利,更无权拒绝向电信用户提供短信服务,而且随意“拉黑”用户的行为,一旦导致其收不到重要短信而产生损失,运营商还可能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面对泛滥成灾的垃圾短信,专家建议用户不要回复,而是举报投诉,目前最便捷的举报渠道就是向12321反映。可是,此次周先生被“拉黑”,恰恰就是因“向12321举报次数过多”。
显然,这就陷入一个悖论,监管部门和运营商、专家都鼓励用户通过正规渠道举报垃圾信息,可用户举报次数多了反而要惹火烧身,自然就不愿意再举报了。
对商家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是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因此建立健全的机制来保护举报人的权利,打击商家限制举报人权利的行为,是监管部门应该继续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