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广告合同纠纷 ofo被判支付欠款逾510万并承担违约金
[ 摘要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责令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支付拖欠白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广告发布费510.31万元及对应违约金。
财联社12月7日讯,记者获悉,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就白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责令东峡大通支付拖欠白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广告发布费510.31万元及对应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对此ofo未予置评。
此前,有媒体走访了ofo在上海的一家分公司。在现场,记者从ofo方面了解到,目前ofo小黄车在上海的投放量不到40万辆,比之前最高峰时期减少了4成以上。
记者来到ofo上海分公司后发现,公司并非独立办公场所,而是在一处共享空间租下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面积大约50平方米左右,30多个工位,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有10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