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者要小心了,滴滴专车司机因恶意刷单被判诈骗罪
腾讯科技讯(相欣)5月16日消息,曾在去年9月因恶意刷单、非法套取补贴获利,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的滴滴专车司机王某、董某等4人,日前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各自缴纳罚金1000元。
此前,北京海淀检方也对利用“滴滴打车”进行刷单套现诈骗的常某提起公诉,按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四千元罚金,全部非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4月和8月,滴滴出行分别向北京、上海公安机关报案:有部分账户异常,存在一人同时担当司机、乘客两重身份,出现多单司机与乘客账户重复、虚构打车交易的现象,公司怀疑可能有部分专车司机存在恶意刷单的行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与上海普陀警方分别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王某等人进行了逮捕。
今年3月和4月,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和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分别对涉案人员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决,常某、王某等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每人人民币一千至四千元不等,所有非法所得全部发还被害单位。
腾讯科技此前调查发现,滴滴优步等叫车软件都存在被刷单现象。据了解,滴滴反刷单是持续通过技术、大数据和运营规则提高刷单作弊门槛,设立奖惩机制并定期筛查,对发现有刷单作弊行为的专车司机进行处罚,并积极向公检法机关举报刷单行为。
据了解,刷单骗补已经不仅仅是道德或者违规问题,该种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及2011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数额较小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
海淀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志泰表示,“犯罪嫌疑人先恶意注册账号获取滴滴快的公司发放的优惠券,然后虚构交易从滴滴快的公司套取现金,这个过程就完成了一次恶意刷单。这种恶意刷单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 科学 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认为,“利用刷单行为,骗取他人财物,或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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