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发展遇安全瓶颈 新业态野蛮生长亟须加强监管
[ 摘要 ]专家呼吁,要制定顺风车的行业标准,把国务院关于顺风车的科学定义具体化,让平台的“家法”让位于“国法”,让顺风车治理的话语权回归政府和社会。
本报记者 矫 月
在两会期间,众多提案被提交到两会,同时,与顺风车有关的提案也被提交到两会。
“2018年的1月份,我们院联合了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发布首个中国私人小客车发展报告,并就鼓励顺风车健康发展的问题深入调研,形成了政协的提案,并提交了全国的两会。”城市智行研究院的院长沈立军在3月16日下午的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上说道。
上述所指私人小客车合乘就是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政策导向。由此我国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方兴未艾,在促进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求,疏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去年相继发生郑州、温州“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的恶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随即对相关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联合检查。从检查组通报的情况看,涉事平台的顺风车规则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道路客运,引发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在以合规化为核心的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前,无限期下线。
有专家认为, “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案件,相关平台的安全问题是表象,背离顺风车的本质特征才是根本。“顺风车的本质特征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两起案件的司机都不是顺路拼车,分摊出行成本,而是以顺风车名义牟利为生,并利用平台安全漏洞实施犯罪行为。两起案件证明,平台公司打着顺风车的名义,组织非法营运,不但损害出租汽车行业的合法权益,破坏城市交通生态,而且必然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上述专家表示:“回归顺风车的本质特征必须坚持真顺路(车主有自我出行需求和预设线路)和低定价(平台不能以盈利为噱头招徕车主,更不能以抽成为导向推高顺风车价格)两个核心要素。加强顺风车安全管理,必须标本兼治。平台合规经营,根绝非法运营是本。强化安全技术,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是标。”
刘汝忠律师提出:“顺风车的本质特征一是非营利,所有的顺风车不是为了赚钱。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规定,顺风车一种是免费;一种是合理分摊成本,是以自我出行为前提条件的。例如车主要去某个地方,顺带带一个人,或者是带两个、三个,如果车主刻意为你去,那就不叫顺风了。顺风车应是以自我出行为前提,然后是成本分摊。”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晖表示,顺风车遇到的瓶颈问题就是合规安全底线问题。对于顺风车来讲,国家层面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行业层面没有部门规章。地方层面,现在法规和规章也是缺失的,就是一些规范性文件,一些政策指导。“我认为对于顺风车需要在国务院层面来制定一个行政法规。”
专家呼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顺风车平台的监督管理,禁止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背离顺风车本质特征的产品上线运营,对网约车、顺风车平台要实施分类监管,网约车平台上线运营顺风车业务,应当独立设置APP,从大数据监管上防范非法运营。要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及时公开违规平台合规化整改的进度,让公众有序参与顺风车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同时,上述专家还呼吁,要制定顺风车的行业标准,把国务院关于顺风车的科学定义具体化,让平台的“家法”让位于“国法”,让顺风车治理的话语权回归政府和社会。“这是顺风车最可靠的安全保障,也是避免新业态野蛮成长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