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级理财平台被查 警惕“看不懂”的高收益
上周,上海理财平台中晋资产管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被公安查处,理财投资平台风险再度引爆。今年以来,各种理财投资平台问题频发,从E租宝后、鑫琦资产,再到金鹿财行、中晋资产、非法集资、理财平台自融风险不断浮出水面。上周中晋在香港的3间相关上市公司华耐控股、中国创新投资和中国趋势连续多天跳水,股价几近腰斩。业内人士提醒投资人,任何不透明、看不懂的模式都要谨慎尝试,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要谨记。
中晋理财涉嫌非法集资
4月6日下午3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上海公安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中晋系”相关联公司》的公告。
公告称,2016年4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浦东、黄浦、静安等地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了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准备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组织成员在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目前中晋官网已经无法打开,而中晋上海所有营业部均遭到查封。据上海媒体报道,中晋资产位于上海陆家嘴的办公室门上所贴告示称,中晋资产在经营过程中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要求投资者去公安经侦处报案。
根据中晋资产此前的官方介绍,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的累计投资总额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其中60岁以上投资人超过2万。有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该平台存量投资额预计月50亿元左右。
公安机关透露,多家与“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亦遭到查处,包括国太控股、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晋资产于2013年2月正式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中晋资产主要为国太集团旗下子公司实体产业进行融资投资(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晋财务、中晋小额贷款公司、中晋典当行、中晋拍卖行;其他非金融行业的:国太航空、酒店、广告、家具、服饰、数码、地产、食品等几十个实体产业公司)。截至2016年4月1日,中晋一期基金共募集资金52.6亿元人民币,超计划筹资2.6亿元。
上海公安部门发布的消息显示,“中晋系”实际控制人为徐勤。经查,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和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7%—14%收益比较合理
律师肖飒认为,虽然中晋公司不是互联网金融公司,但是多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却与中晋公司一样以“线下推广”作为业务发展形式。“线下推广在获客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但该种形式却极大地削弱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平台属性,将互金公司推向了涉嫌非法集资的边缘。”
自融仍然是此次事件的关键问题。在经济减速的时期,大肆吸收资金扩张后,理财平台若无真实第三方投资标的和合理的收益成本控制,资金链面临着随时断裂的风险。
业内消息称,中晋资产发行的产品的资金被控股股东国太集团部分用于投资香港上市公司。从2015年底至2016年初,国太集团连续介入了三家港股上市公司——华耐控股、中国创新投资和中国趋势。“中晋资产资金链估计很早就出问题,高管或想通过投资港股来填补其资金缺口。”在出事之后,3家公司股价大跌。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产品销售时,这类平台以类似“传销”的手段,大举招募缺乏专业能力的业务员,以高薪为诱,鼓励业务员大肆宣传高额投资回报产品,发展投资人,目的只为吸收资金。而投资人无从判断资金去向,难以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款用途,风险警示更无从获取.
此前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场所开展业务。”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则表示,从投资安全的角度出发,P2P收益率在7%-14%的范围内比较合理的水平。P2P平台主动调整产品收益率,能够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同时也有利于平台的良性发展。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业内人士也再次提醒投资人,任何不透明、看不懂的模式都要谨慎尝试。
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升级
理财投资平台风险高发早已引起了监管的重视。消息称,目前上海投资类公司全部暂停办理,已注册完成的该类型的公司部分地区需要面谈。与此同时,投资管理类公司变更工商注册资料也被暂停办理。
而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广东省也在部署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项行动。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银行卡犯罪侦查科科长植才兵此前在“防范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法律” 专题 讲座上透露,2016年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具体包括打击非法集资、盗刷银行卡、地下钱庄和假币。其中,非法集资、盗刷银行卡、地下钱庄这三类是今年打击的重点,其中也将包括P2P等投资理财平台的摸查。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省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19宗,刑事拘留2006人,逮捕1445人。期间出现大量的典型案件,比如e租宝、万众财富、习派投资、掌上品等等。
植才兵表示,理财平台自融、设立资金池、从事“影子银行”吸收资金放贷,虚假项目等都将构成非法集资犯罪认定。此外,若P2P平台收取代理费、佣金或提成,帮助借款人或者众筹的融资者通过平台非法集资,一旦借款人吸收资金逃跑,P2P平台也很有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的共同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编造第三方担保的存在;有的平台夸大融资项目的收益背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和风险,还有虚增交易量,忽视项目风险;有的资金项目投资属于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高风险投资……这些都很容易过度演变成经济犯罪的问题。”植才兵表示。
互联网金融痛并成长着 P2P的“乱”与“治”监管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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