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1天就被禁 杭州没收共享雨伞有违“包容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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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1天就被禁 杭州没收共享雨伞有违“包容审慎”

据钱江晚报报道,22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分布在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区域。市民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等步骤,可解锁雨伞。可是,仅一天就遭城管“下架”。

城管的理由是“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共享雨伞“被下架”看似合规,却有违背“包容审慎”之嫌,值得商榷。

在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政府部门对待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的态度。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大都针对传统经济,面对新业态时显得不适应,各地政府部门也往往无所适从,经常走禁止或放任的极端,造成新业态的发展被动,存在政策和监管风险。

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模式火爆后,资本纷纷涌入,推动了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创业者脑洞大开,推出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等“花式分享”模式,未来“花式分享”究竟能否存活,要看市场的接受力,以及商业模式的适用性。

由于分享经济的经营模式对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如果沿用旧思维,分享经济恐怕就无法开展起来。因而需要以前瞻性的眼光看待分享经济,综合权衡各方利弊,再考虑采取更为妥当的监管策略,以促进产业有序发展为前提,不要一上来就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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