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FIUS担心失去管辖权 称博通不能随意将总部迁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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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FIUS担心失去管辖权 称博通不能随意将总部迁往美国

腾讯科技讯 据外媒报道,三位知情人士今日称,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已通知博通公司,不得随意采取行动将总部迁往美国。不管有任何措施,都要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CFIUS。

当前,CFIUS正在评估博通收购高通交易是否将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CFIUS是美国的一个联邦政府委员会,由11个政府机构的负责人和5个观察员组成,美国财政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CFIUS主要对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交易进行审查。知情人士称,CFIUS已经意识到,如果博通将总部迁往美国,则其管辖权限将受到挑战。

目前,一些业内专家也在考虑该问题。如果博通将总部迁往美国,则CFIUS是否还有权对这笔交易进行审查?美国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在致客户的一封信中称:“如果博通将总部迁往美国,将对CFIUS的管辖权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尚不得而知。”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称,CFIUS在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属于“外国公司”时,标准很微妙,而非一成不变。例如,需要对这家公司的所有权进行评估,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所有权机制。

博通已经表示,计划在今年5月6日前完成总部搬迁工作。3月9日,博通已请求新加坡法院批准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批准将总部迁往美国的计划。这次股东大会计划于3月23日召开,投票结果还需得到新加坡法院的批准。

对于CFIUS要求的博通要提前通知搬迁总部的相关措施,博通一发言人在电子邮件声明中称:“我们已经接到CFIUS的相关要求,并会积极配合。”

与此同时,CFIUS还要求高通在4月5日审查期之前,不得采取任何行动来促进与博通达成收购协议。

对于这笔交易,博通决心很坚定,似乎势在必得。为了打消美国政府的顾虑,博通本周三已经向美国政府发出了妥协信号,称计划投资15亿美元来培训美国工程师,以便让美国领跑全球5G市场。

昨日,博通又致信美国国会,称如果美国政府批准其1170亿美元收购高通交易,则将来的新公司不会向任何一家外国公司出售任何重要的国家安全资产。

另外,高通昨晚也表示,为了确保公正地评估博通交易,公司董事长保罗·雅各布(Paul Jacobs)已被免职。高通公司由雅各布的父亲于1985年与他人联合创建。

今早还有消息称,美国另一大半导体巨头英特尔已经看到了博通收购高通交易的潜在威胁。知情人士称,英特尔正在密切关注这笔交易,如果发现博通可能赢得交易,则英特尔将出手收购博通。(编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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