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全面实行提名制:提名一等奖落选不再降为二等
“2017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全面实行提名制中试行提名制后,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评选全面实行提名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有关负责人透露,2018年是《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的第一年,在遵循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前提下,科技奖励工作在延续已有做法基础上,积极推进落实提名制、定标定额评审等改革措施。
2017年11月,奖励办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奖五大奖种全面放开专家学者提名,同时取消了单位提名的名额限制。对提名者资格条件、提名程序、责任监督以及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进行规定。
全面实行提名制,使得提名数量大幅增加,增幅达38.9%。该负责人表示,增幅最大的是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较2017年增加310项,增幅63.7%;其次是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分别增加30.1%和17.1%。参与提名的专家学者367人,专家提名数占提名总数的8.7%。专家提名在三大奖通用项目中的比例,自然科学奖仍为最高,达到25.4%,技术发明奖10.1%,科技进步奖4.5%。专家学者和学术共同体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值得注意的是,为遏制浮夸和包装拼凑等不良风气,提名一等奖的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评为二等奖;提名二等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升为一等奖。
“受该政策影响,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数量大幅下降。”该负责人说,以通用项目为例,2017年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437项,占提名总数的48.2%;2018年仅有70项,占5.3%。
记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完成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换届工作。第五届奖励委员会由过去20人增至25人,主要增加了专家委员人数,进一步增强奖励委员会的学术性,充分考虑了学科专业和所在单位类型覆盖面,两院院士比例均衡,年龄梯度老中青结合。
(原标题:国家科学技术奖全面实行提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