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出炉:报废年限由8年改为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
国务院印发出租车及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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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科技讯(相欣)7月28日,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腾讯科技将此次新规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报废年限由8年改为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
此前征求意见过程中引起最大争议的就是关于网约车的报废年限问题。修改后的《暂行办法》对去年征求意见稿中的车辆报废年限进行了修改,将8年的报废年限改为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二、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发布会上还指出,要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体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三、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还提到,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以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四、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新规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暂行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而是表示要按地方标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发放《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即企业在注册地的省级部门认定了线上服务能力后,在其他地方提供服务就只需认定线下服务能力。
六、明确劳动合同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降低出租车过高的承包费和“份子钱”
另外,对于出租车行业,《指导意见》要求承包费、“份子钱”过高的要降低。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过高的要降低。
新规出台,对于新规对乘客、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企业来说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有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 科学 研究院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首先新规目的是规范网约车,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2015年10月10日,两文件就曾公开征求意见,在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曾进行了长达一年的修改。
交通运输部自2014年7月份起开展调查研究,先后赴21个不同类型城市进行 专题 调研,并研究了美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出租汽车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召开了100余次不同范围、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论证会和咨询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进行研究论证。
2015年10月10日开始,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条。根据这些社会各方面反馈的意见,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两个文件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得以形成今日发布的最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