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无论案值大小一律立为刑事案件
央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记者潘毅 景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0日)上午,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通报近期工作战果,部署下一阶段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四项重要举措。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是去年同期的2.5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是去年同期的2.7倍;公安机关和银行为群众避免损失25.3亿元。
据介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实现了一项重大突破。这就是,公安部会同银监会,打破层级限制,实现了全国基层接处警部门第一时间上报涉案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安部实时审核各地接警录入侦办平台的涉案账户信息,开展紧急止付、快速查询冻结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已成功止付了3.97万个银行账号。
除了直接打击,整治、防范同样重要。公安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地域性犯罪较突出的特点,对江西余干、河北丰宁、广东电白、广西宾阳等7个地区进行挂牌整治,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犯罪预防方面,公安部与工信部建立了“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及时关停诈骗电话号码,全国共关停诈骗电话35.4万个、涉案“黑卡”10余万张,拦截非法主叫国际来话1160余万次。
记者从会上获悉,公安部要求下一阶段将部署四项重要措施,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采取高压态势。
一是,今后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一律都立为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要求采集各类信息。
二是,各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建成反诈骗中心。反诈骗中心要具备诈骗电话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案件的研判串并和组织侦查打击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将辽宁鞍山、安徽合肥、河南上蔡、湖北仙桃、四川德阳等新的地域性诈骗犯罪较突出的地区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坚持打早打小,坚持整治与打击相结合,防止形成新的案件高发区和犯罪输出地。
四是,整改一批重点行业和公司。在金融领域,有众多诈骗团伙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分解赃款;一些银行卡收单机构发放的POS机被犯罪分子大量用来套现获利。在电信领域,部分虚拟运营商由于审核不严,大量170、171号码被犯罪分子用来诈骗。会议决定,对1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卡收单机构、虚拟运营商等重点行业、重点公司加大监管和整改的力度,由部际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