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来了|上海定为试点城市,实施细则仍在制定完善
[ 摘要 ]2017年,上海市卫计委(现为上海市卫健委)就明令叫停“滴滴护士”,并明确表示,护士与网约平台签约涉嫌违规执业。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曾一度被禁的“网约护士”得到了官方许可。
上海“网约护士”的时代要来了。
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曾一度被禁的“网约护士”得到了官方许可。
何为“网约护士”?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护理部主任程云介绍,简单理解,它在形式上可能与网约车相似,核心是医疗护理。
前些年,以市场为主导的“网约护士”逐渐在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兴起,因服务价格过高以及潜在的医疗风险、人员参差不齐等问题,一度引发社会争议,上海市卫计委(现为上海市卫健委)曾于2017年叫停“滴滴护士”。
程云表示,政府指导下的“网约护士”,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病患带来很大好处,政策在落地过程中也需要解决不少问题。
2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目前该部门在接到这一文件后,具体试点方案仍在拟定过程中,实施细则也仍然在探索完善中。
4年前上海已有创业者尝试
早在2015年,上海就出现了市场主导的“网约护士”。
没有打任何广告、也没有对外做任何宣传,甚至没有推出任何一个APP,一个名叫“千家万护”的微信公众号,用了1年多时间,创业者团队就接了5万单/天的服务。
该服务起初只是为医院内部术后病人开展一对一陪夜服务以及按时服务,后来逐步扩大到家庭上门护理服务,主要是以软性服务能力为主,譬如帮患者擦身、翻身,一直没有开展护理人员上门打针、输液等侵入性服务。
2017年后,以市场为主导的“网约护士”逐渐开始在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兴起。如“滴滴护士”、“医护到家”等APP在市场上出现,服务内容覆盖范围也更广,包括打针、输液、静脉采血、留置针输液、导尿、普通换药等,只需要在手机上完成注册和身份认证,上传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品和病历诊断报告,即可等待护士接单。
然而,因服务价格过高以及潜在的医疗风险、人员参差不齐等问题,一度引发社会争议。2017年,上海市卫计委(现为上海市卫健委)就明令叫停“滴滴护士”,并明确表示,护士与网约平台签约涉嫌违规执业。
如今,市面上还存在一些互联网护理服务,如“蜂邻照护”平台,2018年6月开始面向大众提供服务,主要由护工到医院、家庭为客户一对一提供照护服务。
“蜂邻照护”平台负责人透露,因受到政策限制,平台一直没有开展护士上门做打针、输液等侵入性服务,仅仅聘用的是护工,他们都经过专业的护理培训。
“从市场需求看,有良好前景”
“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政策的出台被很多人看好。
国家卫健委方面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2.4亿人。根据《方案》,“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对象,重点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
上海市儿童医院护理部主任陆群峰指出,从当前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量来看,“互联网+护理服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上海市民期望寿命每年都在增长,老年人的发病率也在逐年增长,伴随慢病、肿瘤等非健康状态的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多,这项试点政策的落地,将为这部分老人带来光明,同时也能减轻子女的压力。”
实际上,为解决对老年患者居家护理等问题,上海自2017年就开展试点长护险制度,2018年已在全市范围推开,截至当年底,已接受服务的老人23.4万。
不过,长护险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难题。有调研指出,比如护理站的医护人员大多不同于专业注册护士,长护险居家照护只有42项护理内容,一些专科护理服务量很少。
“我觉得现在出台这个政策,让有经验的注册护士都愿意去做这些护理工作的话,对老年患者来说一定是好事。”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护理部主任程云说。
陆群峰也指出,以往市场上主导的“网约护士”,他们的资质如何、是否具备相关证件等,患者并不知道,也无法去核实对方身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而这次试点《方案》则明确: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加强护士管理,并配备护理记录仪。对于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应建立退出机制。
申请者首诊须在医疗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明确,医疗机构成为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的服务主体。医疗机构需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要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资质。
陆群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从上述国家方案来看,最关键的不仅是对上门服务的护士资质进行了把关,也对服务主体做了明确,“必须是实体医疗机构。”
“从现有条件来看,具备家庭病床的机构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这项试点方案的服务主要医疗机构也应该以基层医院、二级医院为主,而并非是三级医院。”陆群峰表示,上海家庭医生制度起步早,也有良好的互联网发展基础,具备试点“网约护士”这一条件。
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服务,试点《方案》还特别指出,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
“这意味着对患者的健康需求必须建立一套前期的评估体系,是否适合这项服务,是否有必要开展这项服务,而不是患者自身来决定,一方面护理人员数量在当下非常紧缺,紧缺的护理资源需要得到合理地利用,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服务的安全性。”陆群峰说。
但对于提供的护理服务内容,《方案》仍然没有具体明确。
“方案中提到,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至于哪些技术被纳入,仍然有待地方政府部门去细化服务项目,同时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流程等。”陆群峰进一步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