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念“紧箍咒”,第三方支付告别利差盈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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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念“紧箍咒”,第三方支付告别利差盈利时代

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客户备付金管理,央行再次念起紧箍咒。

1月13日,央行酝酿已久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终于出台,当日发布《关于实施非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

客户备付金,通俗理解,用户在网上购物时,在买家和卖家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当了一个“资金信用托管”的角色,买家付款后,资金先到了支付平台上,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后,平台再将相应资金打到卖家账户上。这部分资金就是平台上的客户备付金。

根据《通知》要求,支付机构要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4月17日首次交存,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低档12%,最高档24%。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但央行并未公布时间表。

面对新规,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对《天下网商》记者说,“可以交存一定的比例,但是上交100%完全没有必要。”

在他看来,央行监管的目的在于控制备付金的流动性风险,要避免的是资金被挪用。但是,当前的监管思路会降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压缩第三方支付机构本来就小的生存空间。

挪用问题频出 严监管时代来临

从2016年以来,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就开始变得愈为严格。

此次关于客户备付金的存管要求,在2016年10月份央行就早有端倪,当时央行明确了要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当时,央行还联合13部委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实,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治从2016年4月就已经开始,为期一年。

之所以进行整治,源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风险频出。近日,央行公布了对2015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其中有备付金账户开立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等问题,最严重的是部分支付机构挪用与占用备付金。

挪用客户备付金的现象已经不止一次出现。央行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举例说,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达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此三家支付机构牌照都已被注销。

中国互联网金融委员会申诉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天下网商》记者说,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资金流转的渠道,在公检机关收集证据时,往往帮了“倒忙”。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资金往来资料中,因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环节,导致办案机关找不到真实的去向,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法律的公平实施。

她举例说,还有一些商户就为了节约成本,会通过第三方机构帮助他们刷单,明明是个体户,却显示为异地事业单位收费。资金流入第三方支付公司,再流出时,中间的过程进入“黑箱子”,这在一些互联网金融的案件中较为常见。

风险事件频出,让央行决定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监管。从实名开户到账户分类,再到限额、限交易频次,最后到备付金统一存管,央行的监管一步步收紧,落实国务院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措施。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央行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第三方支付进行限额20万元/年。到2016年10月1日,央行再次出台规定要求,每人只能各留一个全功能支付宝和微信等“Ⅲ类”账户”等。

从2015年之后,央行再没发放新的支付牌照。种种措施背后,是央行对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收紧。

而此次新规出台后,国内最大的两家移动支付机构支付宝、财付通,均在第一时间表态,拥护监管政策。根据财新的报道,对这两家来说,其客户备付金规模在1600亿左右,且执行最低12%的上交比例,所以规模在200亿左右,对其影响并不大。

新规影响最大的将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其次受影响的便是互联网支付。

央行目前发放的支付牌照类型六种,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视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开展的支付业务分三种: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

在上述三种业务中,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是最容易形成客户备付金沉淀,并产生风险的一种业务,上述央行人士所举的四个案例全部祸起预付卡。

刘胜军认为,第三方支付行业或将迎来一次洗牌,一些小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空间将受到进一步压缩,或将退出市场。

第三方支付告别“吃利差”

从2013年6月央行发布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存管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存放、归集、使用、划转等,同时也默许了备付金存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利息归支付机构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支付机构备付金规模迅速增长。

根据央行数据,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余额近3年增加了近3倍,到2016年三季度,260多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而在三年前,这267多家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总规模为1266亿元,其中市场份额前十名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总额刚过千亿元。央行负责人在1月13日的媒体会上说,“支付机构已经向存款机构发展。”

这些规模上千亿的备付金几乎都存在各个商业银行的支付机构账户中。上述央行负责人说,当前备付金存放非常分散,“在现有的267家支付机构中,最少的在银行大概有13个账户,最多的有70多个,此前更多,甚至达100多个。”

因为金额动辄上亿,在与商业银行谈判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更具有话语权,能够拿到较为优厚的利息。而备付金的利息收入也随之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重要利润来源。央行数据显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类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22.24%、11.26%、1.81%。

也正是因为大量的资金沉淀在平台上,一些支付机构做大规模的决心更大,通过备付金的利差进行盈利。央行负责人认为,这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违背了人民银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

此次央行启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从12%到20%比例不等,但未来备付金将全部上交,并且不再享受银行利息。市场人士认为,这相当于动了多数支付机构的“奶酪”,尤其是对一些以吃利差为主的中小支付机构来说,无疑切断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因为备付金归根到底是客户的资金,只是暂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所以靠这部分资金“吃利息”,并不合理。但根据央行此前规定,是被默许的。新规之后,上交的部分将不再享受利息,而未上交的将继续享受利息。

拉卡拉支付集团高级副总裁唐凌认为,此项措施落实后,对于那些对利息收入依赖度较高的机构,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但对于规范发展、规模较大的机构,其增值业务较多,影响有限。

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激烈,很多支付企业都是微利。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央行批了269家第三方支付公司,269家里面能有三四家真盈利,那就相当不错了,剩下的基本都在亏钱。”

刘胜军认为,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盈利状况不好,央行的新规,意在防止客户备付金挪用,防止支付机构获得非法利息。新规落实后,支付企业用客户赚利息的时代将结束。

他认为,支付宝、财付通都是工具,工具可以不赚钱,但对于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核心业务就是支付,如果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再进行这种严监管的方式,会挤压他们本来就很狭小的生存空间。“即使发了牌照,但是限制了你的生存空间,企业也根本发展不起来。”

刘胜军说,“不反对监管,但是监管应该符合市场原则,不应该通过政府强制力强加限制,过度限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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