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到“加减乘除”
2015年无疑是“互联网+”元年。从来没有一个概念能够像“互联网+”这样,在官方与民间引起如此巨大的共鸣与互动。
与之前不同,这一次“互联网+”借助于意见领袖和二次传播再次崛起。4月29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主题为“势在必行”的2015“互联网+中国”峰会隆重召开。据称,全国超过500名官员,中央部委、地方执政者出席大会,而举办方则是众所周知的互联网巨头腾讯。围绕着“互联网+”的内涵与实践,马化腾亦发表重要演讲。一个十分着重的亮点在于:演讲开头,马化腾坦诚自己并非“互联网+”首创者,易观曾在2012年的一份报告中首次提及这一概念。这一点意义重大,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外界对“互联网+”前世今生的判断。
“解铃还须系铃人。”事实上,对“互联网+”的理解不能停留在静止的、孤立的层面。追根溯源,在“互联网+”之后,其实是民间大热的O2O的背景。同时,举一反三,根据“互联网+”也不难发现其背后隐藏的互联网“加减乘除”四则运算。
“互联网+”与“O2O+”
2015年互联网行业持续进击。与之前电商“造节”不同,如今互联网行业已经上升到了一个理论层面和战略层面的全新高度。今年,“互联网+”横空出世,由民间智库理论上升为国家意志,迅速由互联网界飞入各大传统行业。
与此同时,O2O也继续风行于创业群体。事实上,“互联网+”的兴起不必然导致O2O的衰落,“互联网+”的突破口仍在于O2O。对此,我曾在钛媒体《“互联网+”火了:突破要从O2O开始》一文有具体论述。
与“互联网+”相对应,“O2O+”其实早已存在(详见上文)。两者为辩证统一的关系:“互联网+”着眼于行业层面和战略高度,“O2O+”则生根于创业群体和创业公司之间,立足于公司层面;虽然线上不必然等于互联网,线下也不必然等于传统产业,但“O2O+”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思维仍与“互联网+”精神相契合。通过将B2C、C2B、P2P以及F2C多种模式有机结合,“O2O+”从公司层面切入,借助于用户体验、粉丝经济、在线支付等互联网工具,为“互联网+” 在传统行业落地生根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加减乘除”四则运算
准确的说,“互联网+”其实为一个入口。借助于这个形象化的概念,人们对互联网这个工具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的作用更加深了理解。事实上,很多业界人士也对“互联网+”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效应多有论述。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将“互联网+”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效应简化为“互联网+”、“互联网-”、“互联网×”、“互联网÷”,分别加以论述。
“互联网+”:加上传统行业
正如马化腾所言,易观较早提出“互联网+”这一概念。2012年11月14日,易观国际董事长兼CEO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提出“互联网+”,认为它是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渗透和改变。于扬表示,“移动互联网它的本质,离不开‘互联网+’。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目前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我们可以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找到若干这样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今年两会,由于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力荐,“互联网+”首次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战略。马化腾则认为, 互联网只是一个技术工具、是一种传输管道,而“互联网+”则是一个趋势,“+”是指各种传统行业。这与于扬观点相一致。对传统行业来说,“互联网+”代表着一种助力。这种助力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而激活的“信息能源”。
“互联网-”:减去产业链
既然有“互联网+”,肯定还有“互联网-”。3月12日,易观国际创始人、易观商业解决方案总裁杨彬在接受搜狐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互联网+”实际上是在做“产业链-”。用互联网工具加上依托其上的产业链创新,实际完成的是“互联网-”,把渠道扁平化,把价值链环节做了压缩,没有必要从国代一步步到零售终端,应当实现从厂家直接到零售终端,中间环节减少了,角色更清晰,任务更明确,利益分配也就更容易了。
“互联网-”本质上为“产业链-”。通过利用互联网工具,解决传统产业在互联网化转型中的两大痛点——市场化与信息化,进而将渠道扁平化,把价值链环节做压缩,优化整个产业链。
“互联网×”:乘以经济效率
不止如此,“互联网×”的提出也源自易观。3月26-27日,北京昆泰酒店,“互联网+”首创者易观国际主办的“2015(第六届)易观电商大会暨天马年会”如期举行。会上,微智全景的创始人李岩作了题为《互联网+的乘法效应》的演讲,首次系统地阐述了“互联网+”的乘法效应,即“互联网×”。
站在互联网时代的广阔背景下,李岩对“互联网×”概念做了初步阐述。他认为,当前,中国正在进入由工业时代进入“互联网+”时代(个人认为,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更高级阶段)。在“互联网+”时代下,传统产业在三个方面被重新定义和改变:产品、价值链和组织结构。这些不是简单的渠道和服务方式的变化,而是根本性的、概念性的以及全方位的改变。推动这些根本性改变的是“互联网+”的乘法效应,即“互联网×”:借助于互联网,市场经济调整的力度更加精细、范围更加宽泛,既提高了经济效率,又避免了资源闲置与浪费。“互联网×”是指在工业时代之后,互联网引起的一场信息技术革命,颠覆和再造工业化时代的从传统经济模式,带动整个经济运行效率、经济形态发生变化。
“互联网÷”:降低经营风险
当然,“互联网÷”也呼之而出。4月20日,出版界人士李子木发表了名为《发挥好“互联网+”战略乘除效应》的文章,首次提出了“互联网+” 战略的乘除效应。这里,这里将其简称为“互联网×”和“互联网÷”。
正确实施“互联网+”战略的前提是对该战略的正确理解。李子木认为,“互联网+”战略并非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要素进行简单的相加。他进一步表示,“互联网+”战略的根本目的在于催生出效益更高、质量更好的新生态。它不只是物理融合,还要参与和促成化学反应。这与上文微智全景的创始人李岩的观点不谋而合。
作为出版界人士,李子木以新闻出版业为例,对“互联网×”和“互联网÷”进行了解读:
要学会做除法,就是要让过去只能在一个平台使用的资源变成可以在多平台多次使用的资源。当分母越大的时候,数值就越小,破除“渠道霸权”。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令出版产品可以在多个平台上运营,这无疑在扩大了市场规模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经营的风险。
要学会做乘法,就是要让“互联网+”战略在新闻出版业中发挥出最大的乘数效应。乘数效应是指经济活动中某一变量的增减所引起的经济总量变化的连锁反应程度。“互联网+”战略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变量,新闻出版产业只要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行业的各领域之中,就一定能够提升自身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产业发展新形态。
当然,关于“互联网+”的论述还有很多,如泛微科技常务总裁王晨志亦提出“互联网的N次方”概念,这里不一一列举。(文/李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