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享单车标准或年中施行:上路3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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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享单车标准或年中施行:上路3年强制报废

近日,针对共享单车存在乱停放、联系不上客服、押金退还不顺畅等问题,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10家共享单车企业,制定共享自行车标准。该标准涉及方方面面,如退款7天内必须解决、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上路3年强制报废等。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2016年下半年共收到有关共享单车的消费投诉176件,而2017年前两个月的投诉数量已达463件。

其中,大量消费者因无法联系到客服进行问题反馈而投诉,投诉的内容主要是扣费不正常或押金退还不顺畅。对于共享单车充值顺利,退费不畅的问题,共享单车标准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7天内解决退款。同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明确对充值余额的退款约定,保障消费者权益。

无桩共享单车带了便利的同时,“乱停放”问题也日益凸显,上海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配套设施无法承载过多的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经营者并没有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管维人员,尚未承担起车辆运行调度和停放秩序维护的主体责任。浦区已准备推行“电子围栏”,来解决乱停放问题。这也是政府部门日后考虑引导解决乱停放的方向。

除此之外,对于单车上路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略有争议。但就安全一面而言,共享自行车标准规定了强制报废的年限,也就成为了对安全隐患的有效控制。 但有消费者提出,由于共享单车的用户在整体素质上有着参差不齐的表现,在有人恶意破坏共享单车造成单车的质量问题,有可能不到三年时限,就应强制报废的情况下,该条例是否应设立质量标准,而非年限标准,维护用户安全。

上海出台针对共享经济的管理办法,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也对共享单车的健康成长起了规范引导作用。

据悉,上海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联合其他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企业制定共享自行车的标准,5月份如果能报备通过,预计6、7月份就能施行,到9月可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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