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Amazon会成为最赚钱的公司?
10年前的3月14日,Amazon的布道师Jeff Barr在AWS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短文,文章是这样开头的:
今天早些时候我们推出了Amaozn S3,我们可靠、高度可伸缩、低时延的数据存储服务。
那时候AWS主要还是用来为开发者提供接入Amazon零售商店的手段,但S3跟零售却一点关系都没有,至少没有直接关系。
AWS的起源
如Brad Stone在《万货商店》中所述,到2000年代早期时,Amazon越来越受到一个情况的约束,即公司的各种团队都要靠单个技术团队来支撑,每个项目都需要获得批准并争抢资源:
与此同时,贝佐斯越发迷恋上Steve Grand的一本书,书名叫做《Creation》。Steve是1990年代视频游戏Creatures的开发者,这款游戏可以让玩家在自己的电脑屏幕培育和指导一种智能生物。Grand在书中说他创造智能生命的办法是聚焦于设计简单的计算建构块,叫做基元(primitives),然后就可以坐着欣赏令人惊奇的行为出现。
这本书成功地终结了该公司自己的基础设施之辩。如果Amazon想要刺激其开发者的创造力,就不应该去猜他们会需要哪一类的服务,因为此类猜测只会基于过去的模式。相反,Amazon应该去创造基元—计算的建构块—然后自己闪开。换句话说,它需要把自己的基础设施分解为最小、最简单的原子组件,让开发者尽可能方便地自由访问。
“基元”模式导致了Amazon基础设施的模块化,从而有效地把裸数据中心组件变成存储、计算以及数据库等等,而这不仅可以专供Amazon内部团队使用,外部开发者也可以用:
中间的AWS层有几个关键特征:
AWS固定成本很高,但是极大受益于经济规模
建设AWS的成本是合理的,因为其最初和最好的客户是Amazon的电子商务业务
AWS聚焦于“基元”意味着它可以卖给Amazon之外的开发者,从而规模增加了收入并相应挖深AWS的护城河。
最后一点实际上是个双赢:开发者可以在无需任何预先投资的情况下访问到企业级的资源,而Amazon做出来的自己是最初和最好用户的一组产品将户获得规模大得多的一个客户群。
AWS税
说AWS已经成功履行了使命也算是轻描淡写:它对开发者的影响跟AWS负责人Andy Jassy在愿景声明中说的一模一样。Stone是这样概括的:
那张纸列出了已经外延的AWS使命:“促进开发者和公司使用Web服务来开发复杂可伸缩的应用……”
“试着设想一下,坐在宿舍的一位学生可以支配跟全世界最大型的公司使用的一样资源,”Jassy说:“我们认为这对于初创企业和更小一点的公司来说是一个极佳的调平器,因为他们可以拥有跟大公司一样的成本结构。”
的确如此,过去几年几乎所有著名的初创企业都是从AWS或者后者的竞争对手那里发家的。不过真正可以衡量AWS影响的,应该是它变革围绕着开发者的生态体系(包括VC在内)的方式。
AWS对Amazon的影响同样巨大:我去年详细解释过AWS的财务业绩披露的影响不亚于一次Facebook IPO,而随后的收益报告(收入收益双增,这反映出AWS规模的威力)进一步强化了AWS会成为Amazon收入以及遥远将来的利润的重要推动器这一事实。Social+Capital创始人Chamath Palihapitiya在Quora上回答如果只能投资一家公司他会投哪家时是这样说的:
AWS是计算经济的一种税。无论你关心的是哪种应用,移动app也好,消费者应用也罢,或者物联网、SaaS等,跟自己搭基础设施相比,用AWS的公司只多不少。电子商务是Amazon用来喂大AWS的手段,它还会继续这样,直到AWS达到使命级规模。如果你相信软件业是数十万亿的大产业的话,那就问问自己,向这个产业的大部分公司征税的公司应该值多少钱呢?1%、2%或者5%都无所谓,因为这个数字实在是太大了—无论是收入还是利润或者利润边际等都是如此。在公开市场上我看不到还有比这更大的垄断了。
Palihapitiya所谓的垄断的基础是我前面指出的规模效应:AWS越大,Amazon对AWS的定价优势就越大,这意味着他们能够争取更多的业务,进而又加大了他们的优势。最终结果是,对于除了最大的基于云的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来说,这一优势加上AWS提供的灵活性(在运营和财务上都至关重要)会导致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即Amazon应该满足他们所有的基础设施需求,而他们为此服务支付的就是Palihapitiya所谓的“税”。
不过值得考虑的是,随着AWS对开发者的效应扩散到范围更广的初创企业生态体系,似乎AWS对Amazon本身的影响已经远不止收益贡献那么简单。Amazon开始也许是从“万货商店”起家的,但它的未来是成为许多行业的收税员,将享受到经济规模的红利,而AWS就是这种模式。
Amazon电子商务业务的变革
老读者应该记得我曾经对Amazon的行情看跌,是AWS让我改变了看法。不过尽管我改弦易辙,我认为自己不看好Amazon电子商务的分析是符合实际的:
Amazon的“媒体”业务(书籍、CD、DVD、视频游戏)提供了绝大部分的“利润”,但这一业务在Amazon的总销售中的占比正在下降,考虑到媒体的长期趋势,似乎在绝对规模上还会继续下降。
“电子产品与日用品”增长迅速,但所售商品的属性决定了几乎没什么利润
那为什么Amazon会满足于“电子产品与日用品”没有利润的销售情况呢?我要说的不是Mathew Yglesias所指的Amazon“是一家由投资界少部分人运营的为消费者谋福利的慈善机构”,相反如果Amazon的电子商务模式变成了“纳税”会怎样呢?
我们可以看看Costco:去年这家批发零售商销售收入为1140亿美元,净利为23亿美元,同时它有8100万会员,其会费收入就达到了25亿美元,Costco 11%的毛利甚至还抵不上公司的运营开支,这所有的利润的利差恰恰来自于Costco对客户征收的“税负”。
我想说的是Amazon Prime会员制扮演着相同的角色:去年该业务非AWS部分的营业利润达到了26亿美元,与此同时,Consumer Intelligent Research Partners(CIRP)估计AmazonPrime现在的会员数已经达到5400万,年费99美元的话这一块年收入就可以达到53亿美元;Amazon电子商务业务盈利能力的差异就来自对Amazon最好的客户征收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