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车软件看互联网行业的贿赂和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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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江涛

最近,乌克兰的局势吸引着全球的眼球,但是,大家也仅仅是关注而已,受伤害最深的还是乌克兰本国的民众。所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我们不去深究,我们只看其所使用的手段:通过每天30—100美元的费用,雇佣相关民众进行抗议集会。一个国家就被每天很多个30—100美元的恩惠给整得支离破碎。

普通用户最容易被小恩小惠所打动,小到一次购物,大到一次竞选,从而使得竞争无序、国家破碎,这个现象在互联网行业表现更为突出。

互联网行业由于其服务范围广、服务成本低、信息交互快等特点,已经成为了商业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个销售渠道,与传统渠道相比,其具有先天的优势:聚人气、低成本、惠用户,因此,颠覆了一个个传统行业。由于行业发展快、政策制定慢、监管执行差等多方面原因,导致该行业出现了诸多乱象,此处主要和大家谈一下在商业贿赂和低价倾销两个方面的问题。

商业贿赂

互联网行业似乎与商业贿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如果我们把资本市场作为冤大头的来看的话,则商业贿赂无处不在。只不过是受贿的主体更多、金额更小,而行贿的方式则变得理直气壮和正大光明而已。

拿时下的打车软件来看,本身作为一个商业软件,目前它的销售对象其实并不是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而是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软件使用者数量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企业能够的融资金额。打车软件通过向软件使用者双方直接进行现金补贴的方式获取大量用户,用于拉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估值,个人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贿赂。

低价倾销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同样拿打车软件举例,打车软件本身作为一个商品,在现阶段其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的情况下,我们以用户量作为其估值方式来看,获取单个用户所付出的成本越高,其倾销的行为越明显。

商品倾销主要以降低单一商品利润而获取更大市场占有率,从而打击竞争对手,获得更大收益,我们不妨以每增加一个用户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能够融到的资金来举例,例如资本市场认为1000个用户的价值是10万元,则每个用户的价格是100元,如果正常情况下,发展一个用户的价格是90元,则利润为10元。当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将发展单个用户价格提高到100元,此种行为,就应该是一种倾销行为。

注:以上两项还有很多的例子,只是打车软件比较明显,并非针对打车软件,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例子比比皆是,只是有些做得比较隐晦而已。从长远来看,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可以想象打车软件以后的发展方式,当市场格局稳定后,其收益来源最可能的是三种方式:一个是广告,通过向客户端推送相关度较高的广告信息获得收益;第二种是交易分成,一方面让乘客加价打车,另一方面向出租车抽成;第三种是吸收沉淀资金收益,通过T 1或其他方式来获益。

在互联网行业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整个行业存在垄断、知识产权侵权、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诱导式推广等诸多问题,而个人用户对于风险的判断能力非常有限,有时候比较短视,包括时下风光无限的互联网金融,谁能保证不会是又一个庞氏骗局?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从国家政策的层面进行有效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则需要我们提高风险意识,不被小利所迷惑。

希望互联网行业能够良性创新、百家争鸣、有序发展。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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