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措施扶持跨境电商 亟待盈利模式创新|电商|电子商务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要求自今年10月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这些政策。商务部联合其他部门推出了6项支持措施,如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随着国家对跨境贸易电商发展的重点支持,势必推动未来几年该行业的蓬勃发展。
六项举措破解制度瓶颈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对于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但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的需求。对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据悉,商务部等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分为3部分,共12条。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分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相适应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以及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提供具体的支持政策。
另外,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进行定义,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企业对企业出口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有关工作做了补充说明。据了解,此次的扶持政策的发布,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同时,也对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9个此次政策制订部门的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对各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出台后,将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以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跨境电商政策是需求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强劲,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交易额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增速远高于外贸增速。但由于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致使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等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致使企业在海关、检验、收付汇、税收等方面诸多不便。
据商务部电子商务相关专家介绍,在跨境电商的急速扩张中,一些制约发展的矛盾逐步显现。一方面,社会和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外贸电商结汇、退税难问题;另一方面,海关对于海外代购和小额外贸进出口的控制以及新的小额进口税制机制还没有建立。物流配送问题、新兴市场的业务拓展问题、外贸B2C网站用户“粘度”低问题、货物通关问题、货款回笼问题等,都是目前跨境电商亟待完善的方面。
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也是行业一大难题。按照现行体制,出口企业应在产地对法检商品进行报检,而电子商务出口的商品具有来源地广泛、批次多、批量小、单件金额低等特点,很难按照要求在产地进行报检。今后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后,将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
不仅如此,众多企业也普遍表达了对海关监管方面加以改革完善的呼吁。目前电子商务出口大量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这部分出口无法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监管与统计。而随着新型监管模式建立以后,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
盈利模式创新仍然是核心
尽管跨境电商受到的追捧一浪接一浪,但这也并不能掩盖其存在的现实问题。
目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试运行阶段,但已经暴露出来了人才缺乏、对外贸易企业太少、监管政策还不能对接市场需求等问题,亟待进行服务管理及盈利模式创新,需要多方面进行支持。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和完善的、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一个高效、便捷、安全、严密的服务和管理平台,因此就出现了大量的偷漏税行为及进口食品的质量无法保障等大家都共知的问题。
据专家介绍,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特点是交易品种多,交易频次高、单次交易体量小,并且常常以邮件的形式通关,在通过、结汇跟退税的过程中就很容易产生问题。跨境电子商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就提出新的要求。据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制定促进跨境贸易电商通关服务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的邮件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以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具有全新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企业需要转变思路,把眼光放得长远点,厚积薄发。毕竟,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不断向前推进,无国界的电子商务将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兴盛已经是大势所趋,跨境电子商务的未来几何虽然无法妄下论断,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前景向好。同时,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应该成为我们发展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