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在源头管理 流通环节别成替罪羊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酒类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其中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并予以公示。
如果说,有关部门抽检食品并向社会公开的做法,是一种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尝试,本身是值得认可的,但是媒体在报道这些信息的时候显然抓错了重点。
媒体报道主题为“食药监总局通告6批次食品不合格,沃尔玛淘宝天猫均上榜”,这样报道就不够公允。像沃尔玛这样的超市,淘宝、天猫这样的电商平台本不是食品生产厂家,却喧宾夺主成为新闻主角,出产不合格食品的小企业反倒没人关注了。
新闻媒体突出知名超市、大电商的名号,抓眼球的效果确实很好,可是,抛却主要事实和最重要的生产环节,即便销售平台诚心接受舆论监督,又有什么用处呢?
很明显,作为流通环节的企业既没有权力去检测商家的食品,也没有这个检测的资质和能力,能做的,无非是看看证照是否齐全。
媒体出于抢眼考虑而发生舆论误导,客观上会转移视线、放跑“真凶”。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至此则南辕北辙,完全失效。
国内食品安全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曾经多次强调,食品安全要抓源头管理。
不合格食品出在生产企业,被检测出有问题的产品,在生产环节如果没被发现,到了流通环节卖几年才有可能发现。
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就长期害人。唯一的办法,是在生产环节及时发现它,截住它。现在翻看这些媒体报道,似乎监管重点放在了流通环节和销售平台,那么这个很值得公众忧虑和质疑,为什么检测部门的阵地不能前移呢?
沃尔玛如果明知是不合格食品,它是不敢进货的,因为顾客吃出事来总脱不了干系。进货之前,沃尔玛等大商场必须要验检测合格证等证照。从这个角度看,进货方也因是相信检测机构的权威而受害。他们一无执法权,二无检测设备等技术手段,如“山梨酸”、“柠檬黄”、“溶剂残留量”等“检出值”都不是他们能够检测的范围。
由此衍生出的话题还包括,政府监管能否仅仅抽检公布而没有后续作为;公示之前是否应该通知相关企业和平台,如果出现乌龙检测,有没有申请复检、恢复名誉的渠道方式等。
总之,一项初心为民的政策,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应该不断地调整,比如关口前移,通过各方的合力,最终实现共同监管,社会共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