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36氪将迎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上线一周年的时刻。在这样的一个时点上,宏力能源(832556)项目风波的出现,引发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2015年6月5日,宏力能源正式在新三板挂牌,并在2016年2月26日完成股份转让交割。但在宏力能源随后披露的年报中,其2015年实际业绩与此前的预期差异较大(即所谓“业绩变脸”),导致其股价下跌,投资人因此面临潜在的投资损失。
作为宏力能源的融资服务方,36氪被指“涉嫌欺诈”。对此,36氪方面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我们在第一时间,注意到项目方之前的业绩预测、所提供的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并与公司高层进行了严正交涉。此后,我们亦通过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正式向宏力能源发律师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下一步,我们仍将通过法律渠道,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尽量挽回投资人的可能损失。”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此事件充分暴露了股权众筹平台当下的发展痛点,即参与方权责不明晰。
涉嫌欺诈?
36氪所属的北京协力筑成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2011年7月,主要开展金融信息服务等业务,36氪则是其线上的业务平台。
2015年6月,36氪股权投资平台正式上线。
根据36氪的官方回复,2015年11月30日,36氪与宏力能源签署融资服务协议,成为平台上“首个新三板定增项目”。
在36氪官网上,对宏力能源的介绍称,“核心产品技术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15%到30%;企业获单能力极强,2015年新增订单超60亿元;核心高管团队均在公司8年以上,专业稳定。”
宏力能源成立于2001年,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可再生能源,地热能热泵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集成等,法定代表人为于奎明。
2015年11月,宏力能源发布《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称,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600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6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拟定为10元/股。
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13万元,每股收益 0.45 元。
据坊间披露的推介信息,宏力能源对于2015年的业绩预期为3500万元。
2016年2月26日完成股份转让交割。
然而,交割完成2个月后的4月25日,宏力能源公布了2015年的业绩报告。
报告显示,其2015年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7.7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余万元,每股收益-0.43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行情数据显示,宏力能源2016年6月7日的收盘价格为5.5元/股。
显然,公司的实际业绩发生较大下滑,股票价格与定增价格相比几近腰斩。
而这也引发了项目投资人对36氪的质疑。根据坊间披露的信息,在项目推介过程中,36氪相关工作人员有隐瞒真实身份,对项目描述上存在溢美倾向的表现,投资人据此认为该项目涉嫌欺诈,要求36氪出面负责。
对此,36氪官方回应称,公司在第一时间注意到项目方之前的业绩预测、所提供的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并与公司高层进行了严正交涉。此后,公司通过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正式向宏力能源发律师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6氪创始人兼联席CEO刘成城在《致36氪的投资人、同事以及所有关注股权融资的朋友》的信中指出,梳理整个进程,虽然有整个行业不够成熟、信息披露规则及参与方权责界定欠缺等外在原因,但我们平台自身的责任也不可推卸。无论是在风控环节,还是在融资推介环节,以及和投资人的沟通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我们都还做得远远不够。
刘成城表示,接下来,36氪将和这个项目的投资人,更积极、有建设性地沟通,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从而有效地降低投资人面临的潜在损失。
行业痛点
对于宏力能源项目事件而言,虽是个案,但其暴露出的目前股权众筹领域定位不清、责任不明的行业痛点,则不容小视。
综合各方的评论记者注意到,关于36氪媒体属性的定位与融资风控职责的错位成为大家讨论的重点。
目前,“领投+跟投”成为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取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众筹平台只是信息中介,领投方对项目负有调查评估之责,并拥有决策权。
然而,在宏力能源项目中,没有出现领投方。有分析指出,36氪充当决策人,带来了牵扯不清的纠纷。
作为信息中介的众筹平台,被业界认为是缺乏尽调能力或不应承担尽调职责的。
一位曾供职于北京某众筹平台的人士指出,股权众筹平台基本都把自己定位为信息服务提供商,通过推介项目向融资方收取佣金,这是由它的商业模式决定的。
该人士表示,目前股权众筹领域缺少立法,平台在开展业务方面定位和界线比较模糊。就像此前的电商平台,出现商户售假现象时,在追责方面存在界定不清的情况。
此外,该人士还指出,出于追求发展速度、规模等因素的影响,众筹平台对于项目的审核放得越来越松,对于风险的预警几乎没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则表示,股权众筹平台不能等同于电商平台,即平台上的商户售假,平台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它从本质来讲是投融资平台,应借鉴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如在项目融资推介方面引入保荐机制等。
对于股权众筹平台的定性和监管,才是行业的良性发展之路,股权众筹应该尽快“立法式”治理。“只有有法可依,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否则都是空谈。”宋清辉如是说。
刘成城在前述的信件中也表示,希望以此为契机,能够真正推动36氪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以及整个行业的健康成长。
他指出,今后,除了领投方及项目方所提供的信息之外,36氪将对所有拟融资项目的关键信息进行更加严格的核查。将使现有的风控体系更加独立,从风控岗位和职责设置上,切实加强相应环节的审核力度并独立考核。对于所有拟融资的项目,风控都拥有一票否决权。
针对在宏力能源项目推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刘成城表示,将规范所有平台项目的融资推介行为。平台将不得超过项目方所披露的信息范围进行推介,工作人员不得以平台名义擅自解读和承诺。所有参与项目的36氪工作人员,都会明确标注身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