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谷歌拥有政治立场偏袒希拉里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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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谷歌拥有政治立场偏袒希拉里不合适?

   写在前面:

   “不作恶”,本身是一种道德评价。

   一旦涉及立场问题,所谓的道德约束可能就会发生扭曲。

   就连谷歌这样受“万人敬仰”的公司也无法逃脱, 当前备受争议的谷歌拥有政治立场事件干预搜索结果一事,虽然暂无定论,但是,这也足以说明互联网公司并非“清净之地”。

  因此, 如何“趋利避害”引进或开放来自境外的互联网服务 ,则需要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 要避免被持有政治立场的国外互联网企业,用其特殊立场拿着资本影响、干预国内互联网监管政策制定和施行。

   文/李俊慧(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不作恶”一度是谷歌自我标榜的价值追求。

但是,当谷歌“疑似”拥有政治立场后,其所为的“不作恶”信条似乎“破功”了。

日前,据媒体报道,独立媒体SourceFed发布视频宣称,谷歌搜索引擎中存在“政治偏见”,涉嫌故意操纵搜索结果,以消除涉及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的负面信息。

如果有人输入“希拉里·克林顿犯罪”词条,谷歌搜索中显示的结果却是“希拉里·克林顿犯罪改革”、“希拉里·克林顿危机”等。

而在雅虎、必应等搜索中输入同样的词条,结果会首先出现与之对应的犯罪和犯罪活动等信息。

   对此,谷歌辩解称,这是搜索算法的自发决定。

事实上,虽然谷歌否认自己在美国大选中拥有政治立场,否认干预搜索结果,但是,谷歌无法否认的是,在特定关键词的检索结果中,谷歌所谓的“特有算法”,使得谷歌与其他搜索的检索结果截然不同。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类似谷歌这样的非国营企业或政府投资企业,它是否该拥有政治立场?

显然,按照朴素的公司法原理,企业从事的是商业经营,而非政治活动,企业经营是股东意志的体现,而非股东个人政治立场的体现。

  因此,不论是在多党制国家,还是其他体制的国家,对于不属于特定政治组织的企业来说,应极力避免拥有政治立场。 理由有三:

   首先,拥有政治立场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商业决策和经营。

以此次引发广泛争议的谷歌“偏袒”希拉里事件,虽然谷歌否认干预搜索结果,但是,其“特有算法”客观上实现了对特定负面信息的“屏蔽”。

  更重要的是,这种“屏蔽”或“消除”, 并非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如果谷歌这种做法的原因,确实是因为其在大选中拥有政治立场,那么,这种立场显然已经打破了其所谓“不作恶”的信条,成为大选中 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或保护特定候选人工具或武器

而从用户的客观体验来说,谷歌的这种做法对用户通过谷歌正常、客观、全面的获取搜索结果信息构成了极大伤害。

   其次,拥有政治立场可能会使企业突破依法经营的底线。

   当政治立场与法律规定冲突时,企业该如何决策?

这其实是对用于政治立场的企业的最大拷问。企业原本是商业运营的主角,但是,一旦扯上政治,就很容易使得企业经营服务于政治立场。

对企业来说,这就会产生法律与政治的冲突,因为商业经营需要依法开展,而拥有了政治立场,就很可能需要经营为政治立场服务。

  当一个非国家或政府投资的企业, 拥有所谓的政治立场,很容易为了服务于政治立场,而突破法律底线。

比如在谷歌“偏袒”希拉里事件中,如果是谷歌基于特定政治立场的而采取了“屏蔽”或“消除”措施,这显然损害了大众知情权。

  此外,谷歌既然可以为了政治立场 “屏蔽”或“消除” 特定信息,会否因为政治立场在世界各国 收集、整理、汇总、分析 特定信息?而这显然是很多国家不愿意看到的。

   其三,拥有政治立场可能会使企业与政客相勾结影响立法。

在美国,很多政策的制定都是“游说”的结果。而参与“游说”活动的很多都是企业。

简单说,企业通过参与“游说”,影响政策制定,为自己企业的发展赢得或争取更好的发展空间或政策。

只不过,传统“游说”大多是在竞选阶段给予特定候选人资金支持,属于资本与利益的交换。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各路竞选人PK的重要阵地,传统的“游说”做法,可能被另一种“利益捆绑”相取代。

如果在谷歌“偏袒”希拉里事件中,谷歌拥有政治立场被“坐实”,则表明在美国企业与政客、资本与利益相交换的做法已经“升级换代”。

更重要的是,这种政治立场是谷歌的个体化选择,还是群体性特征,还需要深入研究。

  而这种变化,可能需要引起其他国家的重视和警醒,因为这表明很多打着“投资”旗号而来的外国企业,不排除背后可能都代表着某种政治势力, 如何做好立法及监管,促使其在自己国家合法经营,而免受其政治立场干扰,则显得尤为重要。

相信这应该是谷歌“偏袒”希拉里事件给大众带来的全新启示。而对谷歌而言,一旦证实其拥有政治立场,可能也会对其在世界各国的布局产生消极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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