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 P2P的冬天可能真的来了
搜狐科技 文/杨舒芳
“互联网金融已死。”一位行业人士私下感叹。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不少规定要更为严格,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借款上限的规定,和此前被认为“不太可能”的传言一致。
“接下来,企业要用国家希望的方式做金融。”这是一位从业机构CEO的理解。
坐实的借款上限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最引人注意的莫过于对借款上限的规定。
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这和此前被很多从业机构和行业人士认为“不太可能”的数字一模一样。事实上,在监管细则公布前一天,我们就从几位从业机构CEO和第三方人士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一规定已成定局。有说法称,银监会最初是不太想加这条的,但其他部委有此要求。
在这一规定下,相当数量的网贷平台要面临转型。以红岭创投为代表的主做大额标的公司,首当其冲。另外受影响严重的是一些细分领域的网贷平台,比如做房产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的机构。
一位从事房产抵押贷款的朋友说,只好暂时先做低端车抵押贷款,在12个月的缓冲期内寻找新方向了。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一政策的实际落实恐怕没那么简单。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 石鹏峰表示,在强烈的需求推动下,很容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情况。另外对于如何判定是否已在5家平台借款,在短期内也是非常难以实现的。
要做到石鹏峰所说的“判定是否已在5家平台借款”,一个前提是需要实现从业机构之间的信披公开和信息共享。短期来看要做到这个程度,还是比较困难的。
无奈的从业机构
在互联网金融圈里有个有趣的现象,每家机构都是好演员。
在最近一年监管层开始密集关注、监管逐步落地的过程中,每次有新的政策出现,各平台就都要完成一项课后作业,向公众表达自家机构的看法。明面上所有机构都对每项新政都表现得欢欣鼓舞,私下里的表达却不尽相同,起码这次是这样。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之前,我们和数位从业机构CEO聊了这个话题。大家的总体反应是,“还是有点希望在过渡期内,监管层能根据市场回馈有所调整吧。”毕竟,一刀切总是有点不合适的。
第一,借款人融资成本会上升。原因在于,所有平台增加的合规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借款人身上。
平台的成本增加大致在几个方面。一是支付成本,资金不论进出,平台都要支付存管方费用,比数越多成本越高。但原来大额支付的情况下有费用上限,可以节约部分成本。今后一年期以下短期借款的成本会被迅速拉高。
二是风控和尽调成本,原本在一个平台可以完成借款的借款人,今后可能需要在数个平台才能完成,他也就相应要承担多个平台对他的风控和尽调成本。
第二,多数从业机构都要经历转型和洗牌。除去已经定位于做个人消费信贷的平台,多数平台都有大量或部分超出限额的业务,在不允许拆标的前提下,他们必须谋求转型。
未来的方向是,有资质的互金企业会去找持牌机构合作,没资质没小微能力的公司则退出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人倒下。
第三,即使信息共享能够实现,也未见得是好事。一位从业机构CEO坦言,平台之间是不会相信对方的数据的,万一是坏账骗贷借新还旧呢?
他分析,这样的结果是,信息越对称,借款人越受伤。一些资质不够好的客户,本来可以通过再融资进行债务重组,缓解资金压力重新找机会,这下完全没戏了。最终的结果是,资质好的客户融资越便宜,资质差的客户死得越快,网贷相当于复制了银行的逻辑,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机制很难再发挥作用。
也有乐观派认为,尽管增加了融资成本,但反过来行业的整体风险降低了,资金成本其实也会下降。整体上利率波动不会特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