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金融春秋大梦,可能要缓一缓了
今早,支付宝余额支付限制的消息炸开了锅,不少消费者对这条消息的直观解读为:
尽管我全年消费、转账不会超过20万,但还是操起了这份心。
如何避免额度减少?
昨天下午,支付宝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
我打开支付宝,点击余额,果然看到了红色的「剩余额度200,000.00」字样。
目前有部分人没有出现图示情况,是因为目前还处于灰度阶段,部分用户可以率先看到,等到7月1日,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自己的限额。
2015年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规定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按此规定,支付宝将支付账户分为三类:
I类额度1000元/终身,绑定一张银行卡就够了;
II类额度10万/年,需上传身份证,或再绑定一张不同的银行卡即可;
III类额度20万/年,在II类基础上再加2项验证即可。比如:在支付宝里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费;在支付宝里买火车票、机票;在支付宝里买保险;开通芝麻信用……
余额支付额度是指用余额支付,进行转账、消费、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共享该额度,提现不受该额度限制(I类除外),银行卡、余额宝、花呗等支付工具不算入余额支付额度。
听说账户支付额度限额20万/每年,许多支付宝重度用户开始哀嚎这一变化的不便。对于大多数普通用户来说,「不便」可以化解。
针对「余额转账给他人、消费共享此额度」,经过对支付宝提示的理解和试验,有3种方式可以不减少额度:
1、银行卡快捷支付
使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消费、转账均不会减少可用额度。
2、余额宝支付
使用余额宝支付、消费、转账均不会减少可用额度。
但如果将余额的钱转入到余额宝里,同样会减少额度。所以需要把银行卡的钱充入余额宝,再进行余额宝支付。
3、提现到银行卡,再用银行卡支付
将余额账户的钱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再通过银行卡购物、转账、消费,都是不会减少可用额度的。不过,如果用余额账户转账到他人银行卡,同样是减少可用额度。
总结一下就是,以后不管是转账、消费还是向余额宝内充值,只要不选择余额的途径,就不会减少余额的限额。而且,真的超过了20万的限度,也并不是不能使用支付宝了,用户还可以选择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和余额宝支付的方式消费和转账。
哀嚎中的部分人可以散去
支付宝的余额支付限额出现后,有几类人担心自己会受到伤害:
第一类是淘宝上的中小卖家。针对此类用户,如果销售额低于20万,可参照上文介绍的方法将支付宝的钱提现至银行卡;如果销售额超过20万,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第二类是线下中小商户。在杭州,卖烧饼的流动小摊位都贴着支付宝二维码。这些二维码大部分都是个人账户,消费者扫码支付的费用直接进入商家的支付宝余额。对于此类用户,在避免使用余额转账的同时,提醒关掉「余额自动转入余额宝」功能,不然你的额度减少了你都不知道。
第三类是长期使用支付宝进行交易的人群。这类人群只能选择余额宝或银行卡转账,不过弊端是银行效率相对较慢,转账无法做到第三方支付机构那么即时,并且银行卡转账还需要收取转账费用。
大部分哀嚎的用户,受的都是微不足道的轻伤。在《管理办法》中真正受伤害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
支付机构沦为单纯的支付通道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广泛介入细分行业的支付市场。
据易观智库数据显示,2015年第3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43914亿元。其中,支付宝以71.51%的市场占有率继续占据移动支付市场首位;财付通位列第二,市场份额为15.99%。银联商务的市场份额仅0.49%。
第三方支付机构成立之初的客户定位主要是个人客户,业务定位也主要是小额支付。
但是,从一开始,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就是它只能做一个搬运工。
在2010年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而在7月1日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中,总则第3条更加明确地规定: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的核心是20万的限额,而限额背后的原因直指两个重点: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二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
在《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前,用户可以把钱留在支付机构上,并用于交易、购买理财产品,此时支付机构有了吸收存款的性质,这对于银行是最大的威胁。
限额20万之后,只有少量资金在支付机构做短暂的停留。因而,限额是不允许支付机构吸收公众存款,本质是保证客户资金最终还是在银行体系内。
另外,不限制向银行卡提现的额度,只限制余额转账,是为了禁止资金在支付机构体系内转账。余额宝是一个理财产品,支付宝用户可以把余额直接转入余额宝。这个闭环过程让支付宝变成了一个脱离银行系统的封闭环境下完成,是传统金融无法容忍的。这也是为什么余额转到余额宝也会减少额度。
《管理办法》之下,支付机构彻底沦为普通小型支付通道。
勒紧第三方支付通道监管P2P
近些年,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广泛应用,让金融的生产力迅速提高,还极大的改变了金融服务的方式甚至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
只不过,监管理念的变革,从来都无法与技术创新有相同的速度。
尽管第三方支付最初的定位是个人客户,业务定位也主要是小额支付。但很显然,支付机构的勃勃野心是为P2P构建一个托管账户系统,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这个托管账户,募集满了以后,第三方支付按照P2P公司的指令把资金打入到指定的借款方公司里去。
但是有了《管理办法》之后,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资金募集完毕以后,需要直接打款到银行,银行再根据相应的监管或者托管协议,把资金发放到具体借款人的账户里。
大额交易或者高净值投资者,只能选择商业银行作为支付通道,降低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也许会让P2P的流程在理论上更为规范。
不过这一切,是以拖拽金融创新的脚步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