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Uber 违规经营汽车运输业最高可罚 2500 万元新台币?
【Technews科技新报】 Uber 在中国台湾地区营业 4 年,但因不合法累积罚锾超过 8200 万,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和民进党党团不满 Uber 财大气粗始甘愿被罚也不配合现有法规,因此提案 修正公路法 ,今(7)日初审通过,将违法经营汽车或电车运输业者的罚锾上修为 10 万元至 2500 万元,此外也开放民众检举并设有检举奖金。Uber 方面今天买了 4 大报头版广告表达不满,希望政府能另立一套适合 Uber 这类创新科技的法律。
Uber 与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之间的争议,在于 Uber 认为自己是应属于“资讯业”,又或者是创新的“网络服务运输业”,应有新的共享汽车法规来管制;但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认为 Uber 就是“运输业”,应该依法办理汽车运输业登记,并尽岛内经营事业应负担的责任(如缴税),不然就是违法,且侵害中国台湾地区 8 万多名 合法计程车驾驶及业者权益,也很可能危害消费者权益。
在今天交通委员会初审公路法修正案时, 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长贺陈旦重申对 Uber 只有纳管、纳税、纳保、三原则。
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 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希望能祭出重罚,吓阻 Uber 及 Uber 驾驶继续上路 ,因此才有今日公路法 77 条、78 条修正案,上修未依法申请核准而经营汽车或电车运输业者的罚锾,从原本的 5 万以上 15 万元以下,调高至 10 万元以上 2500 万元以下。并可勒令其歇业,非法营业的车辆牌照及汽车驾驶人驾驶执照得吊扣 4个月至 1 年,或吊销,也新增检举及奖励办法。
不过 Uber 亚太区总经理 Mike Brown 指,他们有意愿配合政府提出的要求,不过需要新的车辆共享管理法才能够满足新兴科技服务的营运模式,像是缴税方面,可能要有类似于“Netflix 税”的新方案。(Netflix 税即为向使用者收取征值税/消费税,在某些收取该税的国家和地区,Netflix 费用均已包含税金)
Mike Brown 在 11 月曾上书指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修法打压新创经济、新创科技,Mike Brown 也在 6 日亲自到台,带着一票司机,指交通部修法开罚民众 2500 万元不符合比例原则,Uber 今日更于四大报头版买广告,控诉“政府强力阻挡新科技”、“立委酒驾罚 9 万,开 Uber 罚民众 2500 万”。
立委叶宜津在交通委员上批 Uber 此举是公然挑衅公权力。而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在公路法修正案中指出,汽车运输业其最低资本额可达 500 万元至 1 亿元以上,为有效遏止非法营业行为,将罚锾调高至 10 万元以上 2500 万元以下已经是参照公平交易法适度做出的调整。
中国台湾地区公路总局运输管理中心副执秘梁郭国表示,该法可用于罚 Uber 以及罚司机,会有稽查人员坐车稽查。然而以过去 Uber 允诺司机会代为处理法律上的交涉及罚单的行为看来,这些罚锾都是针对 Uber 而来,并非针对司机。
(注:本文默认货币单位为新台币 1元新台币≈0.215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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