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败诉:中国公司获“IPHONE”别类商标权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iPhone 是苹果公司旗下的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iPhone”这个词在全球范围内的商标权都属于苹果。此前威锋网曾报道过,苹果在巴西申请 iPhone 命名权时遭当地监管机构的拒绝,因为有一家公司比苹果更早注册“iPhone”这个商标。现在,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发生了。
威锋网通过国内渠道了解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在一次终审中驳回了苹果公司想要独占“IPHONE”商标的诉求,来自北京的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获得“IPHONE”商标权归属。不过,这一次发生在国内的商标争夺事件与巴西不一样,因为新通天地公司获得的“IPHONE”商标使用范围是有限定的。
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IPHONE”商标文件截图
据悉,苹果早在 2002 年 10 月 18 日就申请了编号为 3339849、国际分类号为 9 的“IPHONE”商标,使用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和计算机硬件。另一方面,新通天地公司所申请“IPHONE”商标的时间是 2007 年 9 月 29 日,申请编号为 6304198,国际分类号为 18,适用范围是仿皮、牛皮、家具用皮服饰、护照夹(皮革制)、钥匙盒(皮制)、皮制带子、钱包等商品。
也就是说,苹果仍然可以以“IPHONE”为名出售旗下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产品(比如 Find my iPhone),只不过失去了“IPHONE”商标在所有范围的垄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