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讨论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2019年06月27日 11时38分
最近几周,北京上海等部分地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引发了广泛争议。垃圾分类被认为操之过急。然而,这项规定有望变成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草案还提出,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