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艰难抉择
paopao 写道 "被伊斯兰恐怖分子袭击的《查理周刊》曾经数次被法国国内的伊斯兰群体起诉,均以失败告终,法国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言论自由不容侵犯。然而,捍卫言论自由的代价是沉痛的。人们也开始反思,身为事件最大受害者的《查理周刊》,是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言论自由是否意味着可以不受约束地对他人信仰进行挑衅意味浓厚的批判?新闻工作者是否具有“侮辱”他人却不受谴责的豁免权?言论自由是否有边界?支持言论自由者多认为,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不容侵犯。在言论不自由的国家查理事件则被作为“言论自由之恶”的论据。新闻自由正在经历一种新的“斗争模式“(a new phase of conflict)。历史上,审查势力试图通过影响政府的政策来对新闻机构进行审查,而现在,审查暴力直接作用到了记者和编辑的身上。这意味着,新闻媒体
的管理层必须要像政治家们一样来做决定:选择妥协,或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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