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加强金融信息监管
中国互联网最高审查机构网信办公布了《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金融信息监管。《规定》要求: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二)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三)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五)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违反规定将会被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甚至处罚或刑事责任。
(一)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二)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三)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五)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违反规定将会被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甚至处罚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