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家对网络安全法提出质疑
《网络安全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一些中国专家对其中重大突发事件断网和实名制等相关规定提出了质疑。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认为,“草案要求互联网企业采取安全措施方面,施加了许多具体而繁多的义务,这会不会给企业产生过多过重的负担?”“法律的目的在于追求秩序的构建或重构,但法律还要给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对于早在2009年就在新疆实施过的断网,王四新等人认为应明确限制范围和限制时间。王四新认为,关于实名制的相关规定,还需要弱化国家的强制措施,因为目前的网络技术已经可以把每个网民看得清清楚楚,把个别违法分子纠出来,广大网民已经事实上处于“实名”状态,网络实名制度显得没有必要且增加网民心理负担。他同时提到国际社会对网民匿名使用互联网的态度。从国际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欧美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判决中确立的较为主流的原则来看,网民匿名使用互联网或者通过加密的方式进行适当的自我保护,是网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