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对未成年人网游时间设定限制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未成年人网游时间制定新的限制。通知要求:
网络游戏服务商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实名注册,没有实名注册的对其停止服务,但可以提供一小时的无实名注册游客服务;每日 22 时至次日 8 时不等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 3 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 1.5 小时;对于游戏付费服务,8 周岁以上未满 16 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5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200 元人民币;16 周岁以上未满 18 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10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400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