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三家国内的鞋商必须支付新百伦 150 万美元的侵权赔偿金和法律费用,因为它们侵犯这家美国运动服饰公司知名的倾斜“N”标识。律师表示,这是在华外国企业迄今为止获得的最大一笔商标侵权赔偿金。这不仅是新百伦的胜利,对于很多长期以来抱怨北京方面未能充分保护自己品牌的外国公司来说,也是个成功。裁决书说,三名被告——郑朝忠、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博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主观上具有搭便车的恶意”,“迷惑了很多消费者”。被告可以对这一裁决提起上诉。法院的裁决反映了中国政府解决盗版问题的决心,在中国,这一现象长期以来困扰着很多企业,假冒的鞋履、包袋——甚至肉类——都很常见。中国法律并不以之前的判例为准,但各地的法院确实会参考国内之前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