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论杂志创办人编辑因非法经营罪在深圳获刑
阿里巴巴旗下的《南华早报》报道,香港两本政论杂志的创办人和编辑在深圳南山法院被判刑,罪名是非法经营,与铜锣湾书店5名书商罪名相同。今年62岁的出版人王健民被判5年3个月,40岁的编辑咼中校被判两年3个月。两人是在2014年4月被捕的,咼中校将在下月被释放。王健民和咼中校持有香港身份证,被捕时住在深圳。检方称,王健民和咼中校的公司在香港注册,通过出版《新维周刊》和《脸谱》两本杂志盈利700万港币,其中大概6万6000元人民币收入来自内地读者。但辩方称,出版物在香港印刷,而且印刷本只寄给了8名内地人士,这些人都是出版人的朋友。根据中国法律,非法经营涉及的收益少于25万元人民币时,监禁刑期会在5年以下。如涉及的禁售书籍数量达2000,监禁刑期会在5年或以下;如数量达5000或更多,监禁刑期则会是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