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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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上周公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禁止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为在国外注册的域名提供接入服务,也就是在Network Solutions或GoDaddy等注册的域名无法托管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第三十九条规定,“提供域名解析服务,不得为违法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域名跳转。”违反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记录并留存域名解析维护日志和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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