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客 网上写差评遭公司起诉
两名在知乎上对文科考研网写差评的网民遭到起诉。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在知乎网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 24 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分别向文考网赔偿经济损失 2500 元;分别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 772.5 元。三方都对结果提起了上诉,文考网是因为赔偿金额低于其想要的 5 万元。其中一人是匿名发帖评论的,但显然匿名并不会保护身份不会曝光。被告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规定认为,被告的评价行为及内容是消费者购物后根据自己的感受进行的客观评价,是真实感受,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但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在知乎网站发表的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认定,要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被告言论中“虎视眈眈在微信拉架”“被网暴”用词系侮辱或诽谤原告,构成名誉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