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最高法院法律顾问认为超链接不侵犯版权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欧洲最高法院总法律顾问认为,未经作者授权链接到网站上的一张照片不构成版权侵犯。这一建议不具有约束性,但欧盟法院通常会听取这些意见。欧洲规定版权作品的每一个交流行为都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准许,总法律顾问认为如果超链接也遵循这一规定将会伤害互联网,超链接主要充当了促进发现的作用。在荷兰的一起案件中,GeenStijl网站提供了一个荷兰名人照片的链接,照片在一个澳大利亚网站上展示,是花花公子杂志拍摄的,但该网站未获得花花公子的同意。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