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银行”获银监会批准 小微金服占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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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途网9月29日消息(报道 王婷)今日上午,银监会在官网下发通知,其阿里等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获得批准。

  据批复显示,浙江网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股东包括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占股 30%)、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5%)、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18%)、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注册资本金为12.28亿元,注册地址是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77号华星科技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彭蕾。系原浙江阿里巴巴电商更名而来。

  2014年6月11日,浙江阿里巴巴电商更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电商从阿里的历史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蚂蚁小微。同时,马云和谢世煌将股份全部赠予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因此最新股权结构为杭州君澳持股41.14%,杭州君瀚持股57.86%。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复星集团旗下企业,复星此前曾拟与均瑶集团合作设立民营银行,后因种种原因未果。现今其转头跟随阿里设立民营银行。

  资深互联网观察家、速途传媒执行总编辑丁道师分析称,阿里涉足金融业务长远来看,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利大于弊,因为在阿里的冲击下会“逼迫”商业银行进行自我改革。传统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问题多多,但因为不愿承担改革带来的风险而固步自封,自身主动改变已经不太可能,必须通过外力来激发其改革潜力。显然,通过阿里的入局,商业银行在竞争压力下也会逐步放宽贷款门槛,甚至会和阿里合作,接入阿里的信用体系,帮助到更多的中小企业。

  丁道师同时表示阿里巴巴做金融最大的价值不是自己做了多大,也不是给多少企业发展带来资金,而是在阿里的竞争下,重新激活了商业银行的活力,改变了其行业规则,和广大中小企业一起重塑金融生态体系。

  以下为银监会通知全文:

  中国银监会

  关于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14〕663号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

  《关于发起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蚂蚁金服〔201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二、同意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3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8%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6%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三、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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