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个月 中清龙图《刀塔传奇》案再现难点
速途网9月23日特稿(报道 解佳昕) 近日,友利控股公告显示,中清龙图于9月17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为威尔乌集团(以下称Valve),被告为中清龙图及莉莉丝科技。
Valve的主要判决诉求为:
1、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刀塔传奇》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包括面向公众发布、出版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传播该游戏的行为);
2、判决两被告在主要媒体(包括主要门户网站及其官方网站)就其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3、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阻止被告侵权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前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金额暂按人民币3,100万元计算,具体金额原告将根据宣判前原告实际所得及原告实际维权成本确定。
4、判决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律师观点
Valve列出了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的诉求,诺诚游戏法朱骏超律师对此案给出了观点。
一、商标问题
“刀塔”本身具有争议。据国家商标局官网显示,Valve于2013年1月10日申请“刀塔”商标,2014年6月28日正式注册公告,期限至2024年6月27日。然而,“刀塔”商标于2015年5月26日被第三方申请无效,至今无效宣告仍未得出最终结果。
“刀塔传奇”未取得商标。龙图游戏及莉莉丝至今未取得“刀塔传奇”及相关商标。
诺诚游戏法朱骏超律师表示,综合以上信息,因“刀塔”商标现在处于无效宣告过程中,本次商标侵权案件可能会因此而中止审理,直至无效宣告最终结果出来才继续审理。若无效宣告被驳回的,“刀塔传奇”可能会被认定为“刀塔”的近似商标而构成商标侵权。若法院最终认定商标侵权成立,“刀塔传奇”游戏需要改变游戏名称。
二、著作权问题
对于本案所起诉的著作权问题,朱骏超律师认为,主要集中在“刀塔传奇”的人物形象方面,法院会严格对照“刀塔传奇”与“刀塔”的人物形象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著作权侵权判定标准一般都较为严格,维权难度较大。
另外,虽然“刀塔传奇”已经修改英雄人物形象,但只要Valve对之前“刀塔传奇”的人物形象进行公证,法院仍然会按照标准进行判定,不会因为已经修改而不再认定著作权侵权问题。
三、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是对于龙图及莉莉丝是最为关键的,因为一旦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刀塔传奇》将会被强制下架,其影响远远超过商标及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本案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及装潢(俗称搭便车行为)”,法院认定是否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该商品系知名商品;
第二、该商品的名称系特有名称,非通用名称;
第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特有名称或相近似的名称;
第四、造成公众混淆,误认为购买的是该知名商品。
第五、是否有搭便车的故意,以上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第四、第五点,即“刀塔传奇”手机游戏是否造成公众混淆,导致公众误以为是“刀塔”的手游版本,在其中龙图及莉莉丝是否存在搭便车的故意。
从友利控股披露的消息来看,本案最为重要的争议点将会在“不正当竞争”上,各方将会在该问题上着重下功夫。
其他重要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5月18日Valve就已经宣布起诉中清龙图及莉莉丝,然而,时隔4个月,中清龙图才收到了这份姗姗来迟的通知书。朱骏超表示,该类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较长,一般为6个月到1年左右,其后续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还处于中清龙图借壳友利控股的关键阶段,朱骏超认为,Valve的起诉很可能会对中清龙图上市产生不利影响,其影响不仅在于重组上市是否通过证监会批准,也在于对于未来上市市值的不利影响。
同时,暴雪娱乐曾宣布加入原告阵营共同起诉龙图与莉莉丝,在此次原告中并未出现,但并不排除暴雪的加入,若加入之后,也将对各方带来重要的影响。
此外圈哥还注意到,此前公告中,中清龙图预计《刀塔传奇》生命期为3年,其与莉莉丝的《刀塔传奇》代理权于2017年1月到期,若以该案件周期为1年计算,该案完结的时间与《刀塔传奇》代理合约到期时间接近。
最后特别鸣谢诺诚游戏法(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现已为多家游戏行业参与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游戏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团队成员主要来自于熟悉游戏及互联网领域的专业律师,致力于打造全游戏行业的法律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