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化财经丨高广告费、低研发费,“洗脑神药”背后的“无良”药企
近日,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起了读者们的广泛关注。该文章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没有明显药效,却在央视等电视台过度宣传治疗白内障的功能,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信以为真,带来大量地非正当利润,将莎普爱思卷入舆论的漩涡。
其实,早在2013年就有眼科专家提出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预防治疗白内障的功能,但是莎普爱思依然大量投放电视广告,宣传其产品的“药效”。我国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的问题一直存在,且屡禁不止,广告费高、研发费低成为我国医药行业普遍现象。
药企广告投入高,为躲监管打“擦边球”
莎普爱思是一家医药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莎普爱思滴眼液,大输液和头孢克肟等。羽化财经在查阅莎普爱思的财报时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营收占总营收的60%,其广告费用投入连年攀升。数据统计显示,莎普爱思2014-2016年,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
据羽化财经查阅资料发现,在269家A股上市的医药公司中,16家公司2016年的广告费投入超过亿元。从广告费用占营收比来看,2016年一共有10家药企的广宣费用超过营收的10%,其中莎普爱思以27%的占比占据榜首,双成药业21%,江中药业17%,桂林三金14%,吉林敖东12%,神奇制药12%,珍宝岛11%,汉森制药11%,葵花药业10%,特一药业10%。
医药企业也是所有上市公司中,广告宣传费最高的行业之一,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药企转型大健康消费,类似云南白药、广药等,消费属性强。2017年上半年,A股公司广告宣传推广费用金额靠前的20家企业中,有9家是药企的广告费用甚至都超过10亿元。
我国已出台多部涉及医药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是在高额的利润面前,企业就会想方设法顶风作案。不少非处方药(OTC)的药企为了躲避医药广告审查达到卖药的目的,使用存在误导的广告词,有颠倒因果逻辑类的广告、笼统描述症状类的广告、夸大疗效类的广告、暗示试用人群的广告等形式打“擦边球”,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在管理严格的国外市场,一次违法会带来高额罚款、导致企业遭遇信誉危机,甚至破产也不是没有可能。在我国,药品种类太多,又分中医、西医,两种处方药、非处方药,标准是否有统一?很多模糊的界定给了不法药企顶风作案的缝隙,只能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进行处罚,但是也只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在高额的利润面前,违法成本实在太低。
医药企业研发费用堪忧
与高额的广告费用对比明显的是,我国大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实在是令人堪忧。以莎普爱思为例,2016 年,莎普爱思的药物研发费用只有0.29亿,白内障相关的药物的研发费用仅有550 万。
根据2016年A股各药企公布的数据,仅有12家研发费用总额达到亿元级别。其中恒瑞医药最高,达到11.84亿元,而研发费用占营收比超过10%的仅有4家企业。
数据显示,总体上国际新药研发费用大约需要5亿美元至10亿美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10%。相比欧美大型药企的研发投入,国内大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及占营收比例并不高。
一直以来,国内药企相较于欧美的药企研发费用特别低,研发水平也跟不上,很多国产药品都是购买价格较低的、已经过期了的国外药品专利,在国内仿制生产,但是药物的价格普遍较高。
医药企业应该将重心用于研发、提高药品品质上,利润固然重要,企业的良心更为重要。医药行业应该整合资源,提升准入门槛,优胜劣汰,借助监管和人民之手,制止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将市场还给秩序,将健康给到人民。
药品不同于其他消费品,它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现阶段,我国的医药行业的监管模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涉及广告投放的广电部门都有监管权力,但是又难免会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使得医药企业有空子可钻。
监管一直都在,今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全面梳理网络视听节目涉医广告,立即清理虚假代言。2017年11月27日,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33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
面对高额利润,“洗脑式”的虚假广告却变着花样出现,这不仅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更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涉事企业,提高涉事企业的违法成本,这唯一的办法,没有其他捷径可走。
同时需要广大消费者具有健康管理意识,学习基本的药理知识,养成定期体检的好习惯,在熟知自身健康状态的情况下,才不会被“洗脑式”的虚假广告蒙蔽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