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师:关于央行网络支付草案的三点看法
速途网8月1日特稿(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 2015年7月的最后一天,中国北京申奥成功(冬奥),瞬间此事在朋友圈刷屏,全民讨论,各种营销段子和文案层出不穷。
然而,冬奥会申办的消息之后,另一条更重磅的消息迅速抢占我们的社交网络平台,: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央行)7月31日就《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
奥运会是国家大事,能提升国家实力和民族荣誉感,但和每一个公民切实的联系远远没有第三方支付紧密。因为据速途研究院相关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网购用户已超过4.3亿人,预计2015年国内网购网民将突破5亿人,意味着中国5个人里面就有2个是网购用户,全民网购的时代正在向我们缓缓走来,而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是全民网购的核心支撑。
央行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引发了滔天巨浪。诸如《剁手党们注意了!网络支付拟每天5000元封顶》类型的稿子在媒体层出不穷,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上到处可以看到网友对央行批评甚至谩骂的声音。
一直到8月1日凌晨还有不少网友和业界朋友问我对此事看法,现在我就来说一说。
央行管理办法只是草案阶段 没必要恐慌
中国的网民喜欢人云亦云,通过这起事件尤其凸显无疑。这次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不是硬性的法律规定,而是一个征求意见稿。部分的网友没有独立思考能力,被个别媒体单边误导后,没有仔细查看该意见稿,就通过社交网络表达自己的不满,实在不应该。
科普一个常识:为什么会有各种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不断出现,现行的法律已经滞后,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而我们知道要制定一部“某某法”这样的法律需要的时间和过程非常漫长,所以就出现了各种“条例”、“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等等比“某某法”低一个层次或者可修改空间更大的法律。甚至我们不少地方上也有各种适应地方性的条例,比如这几天《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了。
而以上这些条例因为应用于新生事物,难免有不合适的或者疏漏的地方,所以发布之前,几乎都会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全社会的意见征集,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个部门和机构下发的征集草案,这些草案包罗万象,什么个体工商条例啊、博物馆条例啊,几乎都向全社会公开,公民有权提交修改建议或者不满言论。
与其朋友圈发牢骚 还不如切实的给央行提出建议
《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附带了相关联系人的姓名、邮箱、地址等,我们的广大网民与其通过社交网络发牢骚,还不如直接把建议提交给央行。很多人认为所谓的“征求意见稿”只是走个过场,其实不是,据我所知央行在发布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之前,已经在2012年和2014年分别做过两次征集,管理办法里面的很多条款也在各界的建议下做了修改和调整。所以央行在7月31日真正想要说的是“嘿,广大网民,未了维护我们大家共同的利益,大家一起来制定相关的办法”,而不是“我制定了一个管理办法,你们来适应,谁不服就削谁”。
写在最后:由于十多年来我长期专注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分析,有幸作为速途研究院代表多次参与了网信办等牵头的相关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研讨和座谈会,以我对高层的谈话理解来看,中国政府已经把互联网上升到国家战略,所制定的一系列和互联网相关的法规政策,无一不是为了推动互联网有序健康的发展。而且通过速途研究院发布的几百篇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来看,中国已经在电子商务、O2O、互联网金融、网络文学等多个领域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这些成绩已经足够说明了一切。本文作者系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微博:丁道师 微信公众:dingdaoshi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