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第一案”:专车合法长路漫漫
速途网4月15日消息(报道王亚奇 袁欢) 4月15日,全国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共进行3个小时,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相关条文,这场庭审将择日另行宣判结果。
今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某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此案系专车诞生以来第一起诉讼。
原告陈某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以证据不足的理由,规避了使用滴滴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的事件过程。在3月18日接受大众网采访时否认对乘客提供有偿服务,确认与乘客为“朋友”关系,而非此前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述的“客人”关系,着重对被告处罚资格、执法程序提出质疑。
原告陈某认为,被告济南市客运管理中心处罚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错误提出诉讼,要求其撤回行政处罚,归还罚款2万元。案件因原告利用私家车提供专车服务受到客运管理中心处罚而受到广大民众的关心。
而作为牵涉其中的滴滴方面表示:“我们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了济南专车第一案的相关情况,暂无法对于案件本身做任何评论,希望法律能给予公正合理的裁决。专车第一案由专车而起,案情简单却受到广泛关注,原因在于案件已经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司法诉讼,而变为创新事物的法律监管、执法者应坚守执法边界、旧法无法适应新情况等多重复杂问题的探讨。”滴滴方面认为,专车作为一种进步的创新事物,极大改善了百姓出行,推动了中国城市交通的转型升级,终将让民众、行业、政府等各方受益。
对此,速途研究院分析师郑春晖分析称,此次案件原告胜诉可能很小,虽然陈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否认利用专车软件提供服务,但其在中青报的采访时已经承认是滴滴专车司机,滴滴、优步、易到等用车公司的运营方式在国内没有得到认同,交通部部长多次强调,严禁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 相对而言,神州租车、AA租车的车辆自营模式得到政府的认可,但其车辆规模较小,导致发展较较慢。
同时,郑春晖认为,放开用车市场虽然可能提高公众的出行效率,但在纳税、执法层面,可能会使政府陷入困局,想要平衡用车市场的各方利益,实属难事,必将经过各方博弈才能达到各方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