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家孵化器拟获批国家级,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增值税
11月25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对2019年度拟确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予以公示。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经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和火炬中心组织专家审核,有197家孵化器符合标准。
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次拟确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42家(深圳8家),江苏26家,浙江15家(宁波1家),山东14(青岛2家),河北10家。
附: 2019年度拟确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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