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三会”发文征求意见:网络小贷业务不得跨省经营
创头条消息 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业务准入、业务范围和基本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内容包括:
一,厘清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二,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三,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
四,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五,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