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正式公布,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五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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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7月6日消息   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今天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

该《条例》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重,对市民深恶痛绝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任性、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说“不”,并给予重罚。

《条例》设计了公共数据治理的顶层框架,要求政府建立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管理。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为基础的公共数据共享需求对接机制。

在加强个人数据保护的基础上,《条例》针对数据要素市场“搭便车”“不劳而获”“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作出专门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数据,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

据悉,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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