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数量缩水,底价“打骨折”,多家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自降身价为哪般?
作者 |张爽 编辑 |六耳 来源 |直通北交所
在新股频现破发的背景下,多家冲刺北交所的公司开始放低姿态、自降身价,纷纷宣布调整公开发行方案。
有的公司降低发行数量,最高降幅达56.52%;有的公司对发行底价“打骨折”,最高下调幅度达51.2%。
它们为什么主动做出这些改变呢?有业内人士称,拟上市公司在上会前调低发行底价有助于增大过会概率,在上市审核流程中“加速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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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流行“自降身价”
或发行上限缩水,或发行底价“打骨折”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加速冲刺北交所,一方面一些公司越来越主动地掀起“自降身价”的风潮。
近期,数家处于上市审核阶段的公司,在被北交所问询之后纷纷宣布调整公开发行方案。
包括方盛股份(832662.NQ)、振有电子(839559.NQ)、一致魔芋(839273.NQ)、海能技术(430476.NQ)。
其中,方盛股份减少了募集资金投资额,振有电子降低了发行数量;一致魔芋和海能技术除降低发行数量外,还下调了发行底价。
目前处于问询阶段的方盛股份,于6月28日收到北交所下发的问询函。问询函对其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疑问。7月13日,方盛股份就发布了调整公司上市的具体方案的公告,将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2.54亿元减少到2.24亿元。
振有电子在收到北交所问询函之后,同日发布公告称将原计划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3577万股降低到348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
同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致魔芋和海能技术,均在6月份收到北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北交所就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等问题,要求两家公司综合分析说明现有发行规模、定价、稳价措施等事项是否对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存在不利影响。
一致魔芋计划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1941万股降低到不超过1688万股;发行底价由23元/股下调到16元/股,较此前下调了30.43%。
无独有偶,海能技术也在7月7日发布了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称,将发行股票数量从不超过2300万股降低到不超过1000万股,发行底价由12元/股下调至10.88元/股,对应发行前市盈率从16倍降到14.7倍。
直通北交所(ID:tobse666) 注意到,海能技术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也相应调整,募资用于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而此前提到的北京、济南等地的研发项目,调整后已不在募资用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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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询后调整发行方案
发行底价最高下调超5成
除此之外,众诚科技(835207.NQ)、朗鸿科技(836395.NQ)也在6月底宣布调整发行方案,同样涉及下调股票发行数量与发行底价。
在北交所下发给众诚科技的问询函中,北交所提出众诚科技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11元/股,而2020年两次定向发行的价格分别为4.65元和6元,且发行人未披露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
由此,众诚科技随即将发行数量上限由2500万股降低到1600万股;发行底价由11元/股下调至7元/股。
在稳定股价方面,众诚科技回应称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执行顺序从优先公司回购股票变更为优先让控股股东增持。
譬如,朗鸿科技6月29日过会,次日便召开股东大会,宣布将发行底价从18.1元/股下调至17元/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从不超过984.3479万降低到不超过710万股。调整后,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减少超8000万元。
早在4月27日,立方控股(833030.NQ)宣布将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652万股降低到1450万股,发行底价由26元/股下调到15.8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立方控股经历了北交所两轮的“刨根问底”,被问及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
一诺威(834261.NQ)收到北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后,也于今年3月28日宣布调整公开发行方案,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460万股调整到2993.2748万股,发行底价由32.68元/股下调到15.94元/股。
据 直通北交所(ID:tobse666) 不完全统计,以上共8家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宣布上市方案调整。从调整幅度来看,其中有7家公司降低了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海能技术,降幅达56.52%,众诚科技、朗鸿科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降幅也分别达到36%和27.87%。
直通北交所(ID:tobse666) 检索北交所发布的问询函发现,上述多家公司因发行底价的确定依据、合理性等问题,被要求说明现有发行规模、定价、稳价措施等事项是否对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存在不利影响。此外,还有的公司被问及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北交所要求其对此做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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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身段”究竟为哪般?
那么,这些公司放下身段,放低姿态,原因何在?
直通北交所(ID:tobse666) 从问询函中发现,发行问题已成为越来越多拟上市公司审核过程中的“必答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北交所新股发行定价不能低于发行底价,因此发行底价的确定很关键。
从上述公司对问询函的回复也可以看出,多数公司放弃借上市大幅抬高身价的想法,通过实际行动来回应北交所的问询,尤其对发行定价的确定更为谨慎。
这些公司在其公告中称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以及基于公司战略优化或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因此调整上市方案。
业内人士还认为,拟上市公司在上会前调低发行底价,有助于这些公司增大过会概率,在上市审核流程中“加速过关”,节省过会后的上市进程时间。而在过会后调低发行底价,是为提高发行效率、降低发行风险和破发概率,让一级市场主动让利于二级市场、吸引更多的资金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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