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连发两项自律规则,北交所网下询价新增个人投资者
直通北交所消息 12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官网信息显示,中证协正式发布实施两项自律规则,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明确北交所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类型新增个人投资者。
两项自律规则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以下简称《北交所承销特别条款》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以下简称《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
此两项自律规则的发布,充分体现北交所错位发展、突出特色,以试点注册制为基础,扎实推进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创新。
其中,《北交所承销特别条款》是在《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北交所承销业务询价、定价特有的制度安排。明确了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以及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相关要求。
《北交所承销特别条款》规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至少采用互联网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主承销商应当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并参照《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此外,主承销商应当公开披露对战略投资者出具的专项核查文件,除要求发行人出具相关承诺函外,还应要求战略投资者就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函。
《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是《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特别规定,在充分借鉴吸收科创板和创业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成熟做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的特点和工作实际而作出特别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的类型和注册条件,对网下投资者加强新股定价研究、强化报价行为约束等方面提出差异化要求,并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责任,完善违规处理机制,维护网下发行秩序,促进形成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
直通北交所注意到,北交所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类型,除机构投资者外,还新增了个人投资者。
《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提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中证协注册并开通北交所网下询价业务权限后,可以参与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下一步,中证协将通过与北交所共同探索建立监管协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公司责任、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约束、加大自律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持续强化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和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的网下发行生态,积极配合做好建设北交所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落地工作。
延伸阅读: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的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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