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不得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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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消息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

《意见》表示,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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