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短视频直播电商物流实行专项补贴的建议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少数民族地区农产品短视频直播电商物流实行专项补贴”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3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完善,以及物流快递的普遍覆盖,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破解了边远民族地区农产品销售难题,推动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全国大市场,拓宽了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
关于发展民族地区农产品网络销售
近年来,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
一是2014年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利用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增加农民收入。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支持1266个示范县,并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全覆盖,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县已经获得综合示范政策支持。
二是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目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制定印发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在各省自主申报基础上,择优选定包括部分民族地区在内的110个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庆丰收全民购物节”,引导电商企业通过流量支持补贴方式,探索电商直播等新模式,直接带动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农村优质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额超过200亿元。 会同阿里巴巴、新浪微博等联合举办2018脱贫攻坚公益直播,来自50个贫困县的102个农产品亮相淘宝直播,超过千万网友观看,帮助贫困县销售农产品过千万元。组织开展“110”网络扶贫创新活动,通过自愿申报、专家遴选等方式,确定10个核心示范县,辐射带动100个县,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特色资源,利用电商直播等新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宣传当地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打造特色品牌。
关于规范网络经营行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019年6—1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行业发展,印发《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做好现有工作基础上,着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十四五”有关规划中,研究推进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的相关政策,更好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二是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实现优质优价。
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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