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融资——互联网经济下的信贷模式
电子商务从 20 世纪末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兴起并快速发展,冲击了传统的经济运行模式,也使企业经营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随之改变。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组建了一个商务生态系统,物流、营销中介、金融、信息技术等产业纷纷参与进来并从中获益,对于企业扩大销售渠道,降低经营成本提供了一个重要途径。电子商务已成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在各国和地区推动区域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因此成为对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金融业带来了一场深刻的革命,互联网金融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正改变着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依托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金融模式,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包括改变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
在当前的金融领域,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对象和需求主体存在制度性错位、资金供给主体缺位、信贷工具的结构性错位等问题,金融机构供给和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导致了金融服务在数量上的不足和效率上的低下。融资渠道狭窄,使得小微企业对银行融资的依赖度势必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障碍。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建立一整套与其业务特征、风险形态相适应的零售化业务模式,从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产品创新、风险管控、系统支持等多方面着手进行创新。
网络融资模式是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与银行业务管理系统结合的产物,突破了传统市场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让小微客户“随时随地”实现贷款申请,极大丰富了客户体验。网络融资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应用互联网和网上银行技术,对传统信贷业务通过电子渠道完成,大幅降低了成本,可以定义为网上银行信贷业务。二是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获取客户信息,利用互联网技术,银行资源和外部资源充分整合,办理全流程线上操作的信贷业务,整合了银行系统资源、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资源和物流公司的资源,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可以定义为网络贷款业务。这两种信贷业务都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创新和突破,两者有交叉,但又有不同。对银行而言,网络贷款是经营理念的重大突破,意味着银行在面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时,除对企业的经营状态与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外,还要考察企业在电子商务网站中的交易和信用记录,并以此实施差别化贷款模式、贷款定价和贷后管理工作。这样,小微企业在参与电子商务市场时,会愈发重视建立良好的网上信用记录,这在为企业带来更多销售机会的同时,也为银行网络贷款业务的信用评价和业务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
电商对银行的第一大挑战是贷款融资,冲击经营模式。电商平台加速建设开放平台以及品类扩展,越来越多的供应商,将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电商于是成立小贷公司帮助小微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都已经成为了拥有电商平台的金融贷款公司。电商平台在控制金融风险上比银行更有信息优势,电商平台掌握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等多维度信息,能够把不可控的金融产品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业务上的可控风险。
电商对银行的第二大挑战是第三方支付,加速了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银行业的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支付宝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和火车票代购、水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网络联贷联保业务和网络供应链金融业务是网络贷款业务中主要的业务模式。网络联贷联保业务是对传统银行贷款操作模式的一种突破,通过组建联合体来实现联合贷款、联合担保,通过联合担保起到互相支持、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作用,通过横向约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它是从制度创新方面探索的一种新型授信模式,不单纯依赖抵押物,而是通过充分调动企业在贷款申报和贷款管理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还款的约束力。基于网络供应链融资的小微企业信用风险控制,是结合网络供应链业务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银行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从供应链角度对小微企业开展综合授信。它打破了原来银行孤立考察单个企业静态信用的思维模式,把与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作为整体,更强调整条供应链的稳定性、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以及授信企业交易对手的资信和实力,从而有利于银行更好地发现小微企业的核心价值。
网络融资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现实命题,对于传统的企业贷款风险防范,国内外学者和银行界都做过深入的研究,但对于网络贷款风险控制的分析和模式设计却涉及较少,除了因为这种信贷业务市场发育时间短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电子交易平台的引入所带来的新的变化。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侵权行为、第三方支付、网络银行监管以及业务模式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障碍,都会影响到网络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同时,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和网络融资的业务属性不契合,影响了网络融资创新。一是网络融资涉及公司业务、小企业业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等多个业务条线和部门,但商业银行现有部门主要按照部门划分而非依据业务管理需求设置,缺乏协调沟通,信息传递不畅,难以为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提供联动服务。二是以现行考核体系将部门作为核算单位,难以系统性考核涉及多部门的网络融资业务,更无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三是机构层级过多阻碍网络融资业务创新。国内银行结构层次普遍超过四层,且逐层授权,复杂的层级机构和权限设置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网络融资业务创新的效率。
商业银行已经从传统的“票据银行”向“电子银行”转变,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和应用方面的力度,对战略性业务坚持战略性投入,包括领导力资源、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的投入,顺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趋势。唯有如此,才能得以抢占先发优势,打造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成为此业务领域的引领者。
本文内容来自李海峰著作《网络融资》,作者系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原载于 互联网金融门户 (微信号:webjinrong)
标签: 互联网金融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