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反垄断尘埃落定 60 亿与发改委和解
持续一年之久的高通反垄断调查日前终于尘埃落定。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裁定高通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罚款 60.88 亿元人民币(约 9.75 亿美元),并针对高通手机专利授权行为作出多项监管要求。高通表示同意实施整改方案,并将于规定期限内全数付清该款额。
以下为整改方案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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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将会为旗下 3G 和 4G 基础专利提供不捆绑其他专利的独立授权选择,同时在专利授权谈判时,公司将会提供一份详细的专利清单。如果高通寻求与中国某家被许可方进行交叉授权谈判,公司将会在谈判中保证诚信和提供公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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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获得高通 3G 和 4G 基础专利授权,并只销往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授权费收取标准:3G 设备为 5%(包括 3G/4G 多模式设备),4G 设备为 3.5%(包括 3 模式 LTE-TDD 设备),这项标准不适用于 CDMA 或 WCDMA 技术,后两者的专利费标准起点为总设备销售额度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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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前生产,并面向中国市场的品牌设备,高通将为这些设备(专利许可方)提供一个选择执行新标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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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将不会条件性区分基带芯片的销售属性——销售给签署了授权协议,但被发改委认定不合理的客户;或签署了协议但并不认为不合理的客户。不过,此项规定并不表明高通将向不获得授权的厂商出售芯片,也并不适用于任何拒绝根据授权协议向高通汇报设备销量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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