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阿里不要把B2C的交易模式复制到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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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B2B行业资讯网站投稿  作者@美公主科技 编辑东风

有幸在微博上看到 B2B 在线交易的讨论,站在企业主的角度,我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方面,在线交易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最重要的安全保障问题,比如你不用担心收不到货,不用担心质量投诉没人管,也不用担心款被人骗,这些交易中常见的问题在传统线下交易中经常碰到。通过在线交易,你可以点评供应商,可以给差评,帮助卖家提高服务水准及对产品质量的把控能力,而传统交易呢?全凭人品。这方面,在线交易显示了某些公正的特性。

但另一方面,目前的在线交易规则并不完善,原则上它只适合消费品类的相对小金额的交易订单,而并不适合大金额的纯 B 类交易订单。大额订单如果通过现在的阿里条款走在线交易,必然是死路一条。

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假如一个订单 100 万,如果走线下,首付 20-30 万订金,余额 70-80 万在后面结清,违约责任 15%-30%。合同是需要律师的,需要法律条文来限定。而如果走在线交易,则是由阿里作为第三方进行判定。小金额,阿里能搞定,而大金额,至少目前阿里不能,因为会产生连带责任。阿里目前的诚信保障金额最低是 3000 元,难以保障买家大额采购时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合同金额 3000 元,保障金 3000 元,这个合理,如果合同金额 3 万或 30 万,你保障金才 3000 元,怎么保障?

按阿里的条款,在线交易需要支付 100% 的货款,采购商马上就会有资金压力,因为大多数供应商会因为各类原因而违约,违约金怎么计算?只是退款当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定单延期,还会涉及物流上的问题,谁来担责?阿里会告诉你通过法院或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好呢?显然阿里会回复说它只是一个平台,解决不了问题。瞧,阿里创建规则,执行规则,但却不对规则下的结果负责,这就是目前的在线交易。说的难听点,阿里就是把 B2C 上的在线交易模式生硬地搬进了 B2B,把走国道的规则用在高速上面,当然会出事。所以,大额订单进行在线交易时,对违约金认定和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时,并不完美。

如果货物品质出现争议怎么办?阿里一样没有办法帮助做出判断,不科学,也不权威,这时就必须出现另外一方,即双方认可的验货方加入,比如 SGS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 的简称,“通用公证行”,编辑注)。验货报告如果获得几方认同就没事,不认同恐怕就只能直接告上法庭。潜在的麻烦与风险将大到令交易双方对在线交易不再敢尝试。

再看看资金管控。为什么不能在阿里做大金额的在线交易呢?原因是创建在线交易规则的阿里相关人员根本不了解如何实现真正的在线交易,不了解释很多特定的情况。只知道控制钱,但是不懂得控制交易中的风险,比如去了解国际贸易中如何进行大额交易。

比如 L/C (CLetter of Credit,“信用通信证”,编辑注)。信用证,全球公认,是大额交易要用到的。信用证大体可分为可撤消与不可撤消,阿里现在的在线交易属于可撤消的,而不可撤消由阿里说了算。如果阿里把 LC 付款方式整合在在线交易当中,就能大部分解决目前在线交易不能进行安全大额交易的现状。简单说就是买家把大额款打到阿里或与阿里同等的同行帐户(这点非常关键),像信用证那样,企业与企业间的交易变成银行与银行间的交易(把供应双方的信用通过银行或是担保方来解决,而非通过阿里平台后由供应双方来解决,因为信任度有限),供应商货做好后通过指定的验货公司来验货。品质 OK,交货期 OK,放款,如果不 OK 则拒绝支付。若品质 OK,货期 OK,买家不想买了要求退款,则阿里仍然把款支付给供应商。

这特别适合大额交易及其他目前无法进行在线交易的类别产品。当供应商把相关单据及验货报告提交给银行 (阿里) 时,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就会放款。不符合要求就经买家同意修改条款的相关不符点,如果买家不同意修改则供应商担责。阿里目前还没有引入这一机制,也不会与别人合作,因为阿里不会开放此权限。国内银行也不想去做,就算想做,阿里也不会给他们权限,竞争对手想做的话没有阿里支持也不行。阿里梦想独大,但独立的话就无法公正。所以在阿里平台上面没有办法做 B2B 的大额交易,因为做不到公平。大额交易意味着大的风险,如果打 30% 订金给卖家,他们跑了怎么办?如果把全款打给阿里,他们做不出货怎么办?如果供应商违约,怎么找他们赔偿?这就是目前在线交易的弊端。

L/C 式的在线交易同时也可以解决供应商的资金压力问题,因为可以通过 L/C 进行贷款。传统渠道的 LC 交易是买卖双方通过发证行与接收行两个银行之间的信用来解决的。阿里目前只是单方面,就算加上 SGS 还是不够,所以阿里需要一个同等资质的公司才能解决。在线交易条款的不完善及缺少额外一方的担保方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解决,但笔者很悲观,因为阿里不会与他人合作,能够合作的是竞争对手,比如银行。银行正在打击阿里,要让阿里难看。

在线交易的魅力是无穷的,比如以前我们购买机票要到店里去买,现在随便通过在线交易都能完成。这就是在线交易的魅力。余额宝区区几千亿,这绝不是马云的梦想,马云要做的不单单是电商帝国,而是电商类的综合金融帝国,当然前提条件是拿到牌子,掌握钱的控制权。显然,竞争对手不会让他轻易成功,路还很长。在线交易下的支付宝只是一个附属产品,阿里所创建的信用体系如果有一天达到银行级别,那时就是银行垮台之时。因为银行属于垄断行业,阿里还不具备官方认同的信用,只是属于个人或企业所认同。一旦阿里的信用体系得到银行认同,阿里又搞到牌照,那时银行连信用卡都保不住,所以银行对阿里的动作肯定越来越重。人家本来是躺着收钱的,你用一个余额宝就让人家睡不安宁,如果在线交易成功,你还让不让人家睡觉呀。

作为用户,看你如何看待在线交易,看它是为完成你的一次交易还是理财,还是解决买卖双方信任问题,还是为你提供保障。给阿里一个忠告:请不要把 B2C 的在线交易规则用在 B2B 在线交易上,如果是,大额的 B2B 在线交易一定是死路一条。因为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全凭阿里说了算。

谈 B2B 在线交易,其实首先就含着大额的概念。笔者鼓励大额 B2B 在线交易的实现,但目前来说做的还远远不够,还没能把 B 类的特征充分地装进去。相信随着产业链的逐渐完善,成熟度越高,B 类在线交易的额度也会越大,最终必将完全实现 B2B 在线交易。

以上为个人拙见,娱乐专用,不可当真,谢谢。

标签: B2B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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